关于尽快建立柳州市电动车蓄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议

  •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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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动车我市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我市电动车从201241日开始办理上牌至2015520日,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约76.19万辆。这几年,新能源车、电动三轮车又成为电动车的生力军。数量巨大的电动车,又需数量巨大的蓄电池来保障运行,而蓄电池的使用是有一定寿命的。可以预计,在不远的将来,我市蓄电池集中报废的数量无疑是巨大的。

目前,蓄电池基本上都是锂电池和铅酸电池,内含很多化学物质、重金属和稀有金属,若不能及时回收,随意丢弃,将会对土壤、水资源及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污染和破坏,需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为此,有以下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加强对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监管,取缔没有防污条件的生产作坊,整合生产厂家,加强防污、治污,防止在生产环节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是尽快布局蓄电池回收体系,建立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和专门回收企业相结合的回收体系,并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防止蓄电池被随意丢弃,做到有效回收。

(韦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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