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议政有序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2015-07-21    

内容导航:

参政议政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2009—2011,接连三年,每逢全国两会前夕,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总会到新华网接受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友通过新华网发展论坛发出的帖子就曾多达10万条。故此,“网络架设平台,全民参政议政”成为大势所趋,建立网络政治文化势在必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快捷高效的特征使之成为公民最容易接近和利用的媒体。它为公民实现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公民参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条件。

2014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络的飞速发展,为“网络议政”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互联网已经成为普通群众表达心声的重要途径。

网络议政是指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政要通过网络与民众互动的现象,其性质就是民主政治。这是在高科技基础上,借助互联网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新方式和新途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景象。网络议政的形式包括:获取政治信息、通过网络论坛、政治博客进行民意表达、与官员在线交流、网络舆论监督、在线投票、通过民意征集参与政策制定。2015年,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在谈及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时,俞正声表示,2015年政协要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要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为灵活经常地进行。

网络议政平台作为参政议政的新载体、新渠道,旨在给广大委员和网民提供一个交流和沟通的载体,为党委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提供一个快捷渠道。实现网络议政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多元化。只有实现制度化,才能避免出现虚以应付的情况,实现参政议政的真正意图;只有实现常态化,才能体现参政议政的时效性,在第一时间反映重要的社情民意;只有实现多元化,才能全方位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一、网络议政的特点

(一)网络议政的开放性。无论任何人任何身份,只要拥有一台电脑和IP地址,就有了公开表达言论的条件和权利。网络上,人人都有麦克风,不需要举手和被允许才能发言,显示出最原始的社情民意。

(二)网络议政的快捷性。互联网实现了声音、文字、图像的即时传递,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是当今社会最便捷的传播方式,为网络议政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三)使用者身份的隐蔽性。网上匿名发言,起到了保护网民身份安全的作用,使人们更容易表达真实的想法。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社会构架下的沟通壁垒,避免了面对面的接触,减少了官员在民众心理的威压感,增强了网络议政的积极性。

(四)交流双方地位的相对平等性。网络上,可以不考虑官民的身份差别,让政府官员与老百姓处于一种相对平等的状态,让网络议政处于一种良性平等的氛围之中。能够极大地激发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提升民众政治参与的能力。

二、我国网络议政的发展趋势

(一)网络主题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目前,网络参政议政人员以青年、知识分子、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为主,他们基本上以个人身份参政议政,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组织性的网上参政议政也将会出现。

(二)网络议政方式将更为立体化。随着网络参政议政环境的形成和改善,所涉及的领域将会更广、深度更深,形式上呈现多样性,能更有效促进网络民主的发展进程。

(三)网络的开放性和参与主体的难确定性。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反面”的声音或者一些“无中生有”的攻击,或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发表曲解的言论货不负责任的牢骚。因此,应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攻击我国的民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法规,乃是当务之急。

三、网络参政议政平台的优势

(一)有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民对社会公共事件的知情权,指公民有权知道自己感兴趣的各种公共事件与现象。政府门户网站以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首要平台。我国的政府网站分为三类:政府门户网、中央各部委网站、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网站。随着网络议政的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普及率不断提高。2010年,中央部委政府网站和省市政府网站普及率均达到100%。公民可以通过浏览政府网站随时掌握政府动态,熟悉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更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有效的保证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广大公民从网站上获得信息,行使了知情权,而互动部分则直接推动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自由表达程度最高的媒体。由于互联网跨越了国界,全球广大华人在参与中,又使网络的民意力量更加壮大。

(二)有利于发挥公民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使用各种方式表明、显示或传播思想、情感、意见、观点和主张,不受他人干涉、约束的权利。随着网络的发展,公民的表达渠道日益畅通,表达内容也日益丰富从2005年开始,广西政协首次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从“网上会客厅”到委员博客,再到专委会网站的开通,许多人认为,这不只是一种议政方式的改变,它还带来了种种信息和关系的沟通,更是扩大公民有序参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而 “网上会客厅”,举行了许多网上专题议政活动,主要针对广西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对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鼓与呼。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一场场网上专题议政会,内容一次比一次精彩,网民参与一次比一次热烈,委员议政的“网路”越走越宽。

(三)有利于实现公民政治参与权。由于网络空间具有的虚拟性,网民的身份都是平等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都可以自由地交换信息,对多种公共事务进行投票,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实现公众和政府之间平等的沟通与交流。这种网民直接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另外,由于网络的直接性,政治会议可以在网上连线,公民个体可以在网上直接参与会议听证,随时发表自己的诉求与见解,公民参政变得轻而易举。

四、网络议政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网络议政平台管理水平亟需提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种种问题,主要原因是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造成的。作为网络议政的主要舆论阵地,多数政府网站仍然存在信息和服务不易查找,不易理解,不易使用等问题,导致用户的满意度偏低。其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服务要素资源匮乏,服务深度有限,内容更新保障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服务实用性偏低。

(二)网络议政缺乏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网络议政正处于发展阶段,制度保障建设还不够规范,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网络议政的效率不够高。主要原因为:一是网络议政体系不够规范。当前的网络议政体系既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行政规范。网络议政的诸多环节中,如民意收集、民意分析、民意传递、民意落实,民意反馈尚未形成系统的、畅通的制度。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国网络议政运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度和配套安排,特别是一般的行政单位,很多没有专门的技术岗位配置,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一般要依靠外面的技术公司支持,使得网络议政平台的管理和优化效果不明显。

(三)网络监管不到位导致网络议政的虚假性。网络监管主要负责对互联网网络的监督、监管和检查,监管外部的网络状况、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上的公共利益,网络扫黄等。网络监管是网络议政的重要保障措施,目前,我国出台了《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但对于具体的实施细则,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如《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只是强调网民上网“自律”却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力。同时,网民从写贴到发帖都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完成,帖子内容不会像传统信息那样受到审核,这使得网络议政中虚假举报、议政无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网民的无序参与问题。在网络这个“舆论场”中,谁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由于网民素质差异很大,其身份的匿名性必然导致理性型网络舆论和非理性型网络信息同时滋生,真实性与非真实性共存,不易辨别。网络海量民意信息中杂存很多失真信息,必然影响政协、民主党派议案的积极性。网络议政中,网民的无序参与主要表现为:一是散布、传播不实信息;二是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或侮辱性的言论,损害当事人的声誉,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三是煽动、组织线下群体性行动。网民的无序参与,既与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有关,亦与网民自身素质不高以及当前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

     五、推动网络议政有序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网络民意收集和反馈制度。对网络民意进行准确的收集是科学行政的前提,政府决策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掌握程度的高低,网络民意具有速度快、容量大、原生态等特点,政府进行决策时应该对网络民意进行搜集整理,过滤掉一些非理性内容,采纳相关性大的建设性内容。建议在政府网站上做好网上民意收集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对于其他网站论坛,也要有专人定期浏览。对于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答复或落实,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布;建议将领导干部网上办公活动常态化,将领导干部“网上调研”作为一种工作制度,与基层调研相结合,定期对网络意见进行答复和处理等等;建立官民网上交流互动制度。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定期与公众进行网上对话,应提前公布时间,现场答复网民意见,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如:广西新闻网的红豆访谈、柳州新闻网的在线访谈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柳州市各党政班子、各职能部门领导依次做客,就老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与网民进行互动。

(二)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与发展。推进政府网站的建设,为实现公民网络议政制度化提供了重要途径。一是可以借鉴国内外成熟的商业网站、论坛的经验,做好网站栏目的设置,发动最广大的网民关注政府网站,参与政策讨论,推动科学决策。二是深入研究英特网给政府网站建设带来的新问题,包括信息的公开与信息安全问题等。从保密角度来看,网上政府的信息安全问题显得非常重要,网络信息技术是生产力的“倍增器”,要从技术上维护和保障“网上政府”安全稳定的发挥职能。三是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切实完善处理机制,指定落实专人处理和答复网民提问,比如设立“市长热线”,就应及时回复,有问必答。政府网站应不断健全保障机制,以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加强对责任主题的监督问责,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网上互动,促进网上互动规范化、日常化,切实提升互动效果。如此,才能真正体现网络议政的先进和高效。

(三)为网络监督提供制度保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网络监督法,立法要全面、系统、切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同时,要能与原来的法律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具体规定政府、网站、公民在网络监督方面的责、权、利,只有各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职责,才能在网络监督中更好的发挥各自的功能;要在法律条文中明确界定正常的网络监督和侵权、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的关系,并根据违法行为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对暗箱操纵的官员处罚也要明确规定,坚决杜绝公民因言获罪现象的发生;把网络监督与制度监督相结合,把网络监督纳入到制度监督的体制内,使网络监督成为一种规范性和常规性的监督方式。

(四)促进理性议政提高民众议政素养。提高网民参政的素养,以培养民众理性参政议政行为。互联网络为每个公民都提供了自由表达的平台,要杜绝以往网上发言即发牢骚的做法。一要杜绝造谣。捕风捉影,没有依据的事情坚决不做;诽谤、污蔑等违法言行坚决不能发表;好奇旁观、冷嘲热讽等不负责的行为坚决不做。二要禁止言论泡沫,发表毫无实用价值的言语。网络信息众多,接受者的选择和筛选难度也大,因此要表达有实质内涵的东西,对于“瞎掰”、“起哄”、“跟风”等行为尽量杜绝。三要合理发泄情绪。个人情绪发泄不要抨击他人,不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四要顾全大局。网络问政言论的发表不能只顾个人感受二不考虑大局,不要没经过大脑思考而大放厥词。(王晶)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660369
    版权所有:(C)20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