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美丽柳州?清洁乡村”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 2014-07-24    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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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柳州•清洁乡村”活动启动一年多以来,我市掀起了一股乡村卫生风貌和村民行为意识的整治之风,乡村公共卫生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有了不小的改观,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加快提升了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生态建设水平和乡风文明水平。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活动还是存在清洁工作多由政府和工作队包办,农民群众主体意识不强、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难改、“思想积垢”难除;农村垃圾处理依然存在技术含量较低、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而为避免乡村清洁和乡风改善工作只是“一阵风”,也需要在集中整治期过后,形成清洁乡村长效机制。为此建议:

1、清洁乡村活动的思路、决策,要以群众意愿为前提。政府不能一切包办,应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建立乡村清洁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和村民轮值保洁制度、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等措施,激发群众的主体意识,变“要我清洁”为“我要清洁”。

2、鼓励更多环保相关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最大限度吸纳企业的专业技术和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含量低、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不平衡、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落后等问题。

3、建立清洁乡村工作长效机制,清洁乡村要与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统筹推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引导农民摆脱自然经济,树立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主体意识。健全镇、村两级考核制度,建立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建议政府联合相关环保企业在商业模式运作下计算成本,并最终形成一个清洁乡村商业链,以维持“清洁乡村”活动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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