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通过解析诸多案例并经过分析后慢慢的看出,此种非正常现象的产生虽有众多客观原因,有时候这些原因看起来还挺光面堂皇,或是当事人表面上来看确显很无奈,但细究起来无外乎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我们暂且将其统称为“五线谱”因素,而我们发现如果对于其中的每一个因素进行剖析和限制之后,都会相对应的对于学术腐败问题的某一种现象产生相对应的限制和制约,因此我初步认为通过对这一比拟化的观点进行逐一的叙述,可以较形象的阐明本人对学术腐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当然在叙述过程中若有比喻不妥或文字表达考虑不周的地方请予以批评和指教。下面我就分别的详述一下我自创的所谓五线谱论述:
第一条乐谱线:个人层面——信守诚信:学术的生命线
这条线是由人的原始冲动而产生的主观欲望,因此我认为个人层面的因素是一个主观的概念;也就是说人从动物的本能来讲就应该讲求原始的真诚,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所从事的科研学术工作中,基本的做人原则——诚信是我们大家必须要遵守的,如果连这一点都无法做到,可以说那将是人类道德底线的彻底缺失、社会公德彻底崩溃的人类惨剧;这是因为此时作为世上唯一的高级动物——人的本性已经丧失和泯灭,世界上到处充斥的都是谎言和欺骗,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尤其是在学术界诚信就显得跟更为重要了,因为科学技术是更高层次的人类智慧之结晶,它源于人类本能对真理的追求,但又远远高于人类本身具有的技能和欲望,是更高范畴的思维冲击之产物。因此高尚的科学道德情操是科学研究的精神支柱,而智力成果与人的品格之间的关系也远比人们通常想象的人际关系和往来要密切和高尚得多。正因为如此,作为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从一开始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和思想觉悟,加强自己对学术道德规范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必须做到不做假,不抄袭,不剽窃,不浮躁,不急功近利,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坚韧不拔的态度,充分运用自己所学习和积累起来的知识和技能,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完成自己的本职研究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的成就自己的科学梦想,这才是我们应采取的正确科研态度,而绝不能采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方式对待神圣的科学研究。
第二条乐谱线:道德层面——自觉坚守:道德的底线
从逻辑上来说,无论世间何事都有其自身的道德底线,做人如此,做事如此,做学问亦是如此,而如前所述林林种种的学术道德腐败事件的产生均与事件作俑者基本的道德观和做人底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此我们暂且不去分析他们作假或剽窃的经济利益或名誉得失(这一点我们会在最后重点探讨),最起码他们做人的准则与象姚期智大师、施一功老师乃至勇于揭发他们劣迹行为的方舟子老师等众多我等楷模级人物相比真乃相形见绌无地自容也!他们的道德标准如此之拙,他们的道德底线如此之低,我们怎能想象他们能够为人楷模的做好学问,为人领导的做好企业,为人师表的教好学生呢?因此说学术道德底线是一个学术研究者除其本能以外的另一个衡量其做人做事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一位大师级人物真伪的最好的试金石;当一个自称完美或成就卓著的人物连最起码的诚信都不具备时很难想象他能够为人楷模、为人师表并一直戴着假面具圆满的度过他的辉煌学术人生,因为假的终究是假的,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的,每一个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工作者必须明白这个道理,千万不要凭着一时的运气而侥幸闯关,因为事态一旦暴露将是你人生中最难越过的一道坎,我想现在的唐骏、肖传国之流可能切身体会颇深吧!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研究生行列的新人们来说就如同一张白纸,可作五彩斑斓的图画,可写激扬犀利的文字,但我们要尽量保证自己在学术方面不要产生污点和瑕疵,就好像一滴墨滴在了洁白如霞的白纸上一样,若发生了诸如学术腐败等问题后再想恢原有的清白那可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做学问者应该自尊、自重、自强、自立,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道德培养,尤其是在触及学术道德底线的问题上千万不能走错路,要做到警钟长鸣,时时刻刻绷紧学术道德规范这根弦,从而使自己能够在科学研究(也包括学习做人)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第三条乐谱线:法律层面——绝不触及:法律的红线
由于我国在诸多的法律法规方面都存在着较多的滞后和不健全,尤其是在人们认为的高素质高层面的学术立法方面更是一直以强调自律为主,从而使得学术违法者们经常是有恃无恐的游走在法律的空白地带或边缘,他们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经常打擦边球,有时还明目张胆的闯入法律的禁区,毫不掩饰的吹嘘自己的剽窃成果和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资历证明等等,这可谓劣迹斑斑,手法娴熟又毫不知廉耻;对待这种人和这种不良风气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尽快的完成学术立法工作,出台相应的制约政策,真正的从法律层面完善我国的学术环境,从根本上杜绝学术腐败的发生。反观现在学术界由于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很低(有时根本就是无需支付违法成本),同时辨别学术违法又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细致的工作,其敏感程度也是非常的高,而违法者违法后大多都只是受到一些舆论的抨击或世人的点评,除了名誉受一些损害外几乎不会触及到他们的其他既得利益,因此通常违法者很少顾忌后果,可以说是有恃无恐的搞腐败。当然我国近年也对学术道德进一步规范出台了一些措施、条例和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但问题的关键题是力度不够和执行不严,我们应该向对待制造假食品那样罚到他倾家荡产为止,哪怕是像足球运动员一样因打假球而被终身禁赛也好啊,总而言之在法律层面最低限度也应该使得学术造假者付出切身之痛的代价才可以警示后人。从小家中的父母长辈就一直教育下一代知晓并一贯坚信只有运用法律武器才是社会安宁的基本保证,现在将这一原则运用到学术界我想仍然是颠覆不破的真理,在今后的科研和工作中仍然要一如既往的运用法律的武器,坚决遵守国家和学术界不现有及断完善和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和学术界的不良现象作斗争,自尊自爱,并且保证自己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绝不踏过法律的红线半步。
第四条乐谱线:监督层面——共同筑起:监督安全线
有了上述三条线是否就可以杜绝大部分的学术腐败和造假的发生呢?可能会是不尽然吧!众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具备了良好个人认知和道德情操、制定了比较健全的制度及完善的法律环境只是杜绝学术腐败的必须条件,而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和规范化的制约条件往往是不可能收到预想的圆满结果的,因此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构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学术道德事件的发生,根除其生长的土壤; 我们必须向青年学者充分的阐明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学术纪律和法律约束和相关技术规范,要加强学术规范的培训和指导,并将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知识作为学术界入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教学内容;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尤其是建议聘用像方舟子之流的那些有志从事学术打假工作的有识之士们)、专家和机构对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文凭和科研成果进行详细核查和公示,尤其是在推荐和审查工作过程中绝不能只走程序和过场,或是有意放宽对有职位的领导干部在学术方面的审核力度,在制度执行和评审监督方面把好打击学术腐败的最后一关,从而最终做到根本杜绝学术腐败的现象,保证学术界这片净土的纯洁和干净。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我们应该对自己所从事的研究项目以及科研团队所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进行严格的自律性的界定和认真自查,并主动接受来自各种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核实与监督,自觉拉起防范学术腐败的安全监督线。
最后一条最重要的乐谱粗线:利益层面——尽量阻断:经济利益链
这条线在五线谱里面是最上面的一条线,它表示具有最强的影响力和导向性(这只是一种比喻,而对于乐理方面乐盲来说本文所涉及的专业词汇都是一些凭空想象的拙见,因此此前所描述的一切观点与乐理无任何关系。特此说明),因为事实说明几乎所有的学术造假和腐败最终都是被这条粗线——即利益链串连起来的,因此对于大多数学术腐败事件来说利益层面才是它不断发生,层出不穷的关键所在;记得曾经在一本杂志中看过一个资料,内容是有人把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两院院士的评比与美国科学院院士评比做了一个初步的比较,其中人们不难发现,在美国的院士评比中被提名者是由现有院士推荐,而所有的推荐人是不公开的,同时被荐人资料也只是少而精的一小本,简要说明你的成就和发表的论文情况,而评审的过程也是由各专业的评审院士在私下里个别完成YES & NO这一投票程序的,也就是说整个推荐、评选的过程无需公示和公开进行;当然我所知道的评选信息是非常有限的,可能还有什么内幕我不了解,但最少从表面上来看与我国院士的评选有较大的差距,而从多年美国的实践中看其评选的公正性当然是毋庸置疑;反观中国的院士评比表面上看要公开公平公正得多,但为什么并不一定就向人们所想象的那么无懈可击呢?据查证后来所爆料出来的学术腐败案件中院士剽窃和造假就大有人在,难道我们设计的“三公”评选制度还不如人家的“暗箱操作”方法吗?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链条这根无形的粗线在作怪,因为据说美国院士除了发论文方便以外似乎没有什么额外的利益可取,而在中国院士们除了正常的工资和补贴以外,院士头衔还可以额外的产生其他更大的经济利益。当然由于消息来源的不确定性,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有待怀疑,但是学术腐败所牵扯到的经济利益显然是毋庸置疑的;比如说唐骏为什么要造假文凭?是因为他这个所谓的打工皇帝需要有一个美国文聘的光环来衬托他能力的象征,同时有了这张文聘也增加了他得到那一次收入上亿元的聘书的砝码,至于其他类似于上电视做节目、出书等诸多的扬名之举可能也需要有一个闪亮的文聘作为陪衬,以显示自己的身上的光环金光闪闪……。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几乎所有的学术腐败现象都应该或多或少与经济利益链条中的利益息息相关吧!所以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应该自觉秉承学术与经济利益无需挂钩的理念,并以向姚期智大师那样做一个学术研究人员而作为人生的努力方向,相信理想终会实现,我们每一个学术界的一员都应该为此目标而一直奋斗下去。
案例分析:下面结合前面的五线谱论述拙见,对于所谓的“肖氏反射弧”手术学术腐败案来进行一些剖析,并逐一叙述如下。
2005年9月,当中科院的“关于公布2005年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发布之后,号称学术打假先锋人物的方舟子指出该年院士候选人肖传国存在履历造假和选用会议摘要冒充自己论文内容等学术不端行为,从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学术界的强烈地震,作为当时拥有“国家973首席科学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临床泌尿外科杂志》主编。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外科副教授,美国泌尿外科学会和国际脊髓损伤学会会员,美国NIH和外科麻醉创伤(SAT)组顾问。香港大学医学院荣誉教授”众多头衔的肖传国教授、博士生导师表现出了非常不同寻常的激动和恼羞成怒。在此我们对于他们之间的是是非非不去做具体的评论,我们只是就事论事的对事情发生过程及事态后续的发展进行一个分析:结合五线谱论述,首先应该说肖先生在诚实守信方面确实存在着一些瑕疵,如果你根本没有方舟子所说的那些学术不端行为,我想谣言将会不攻自破,院士评审委员会也会本着为你负责、为评委负责的态度调查澄清事实真相的;即使由于调查耽误了此届评审下届提名应该还会有你的一席之地的吧;而从道德层面来说肖先生所失去的分数就更多了,因为他在运用法律武器的同时竟然还采用了黑社会的手法对方先生进行了人身攻击,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使人们更加清楚的看到个别所谓的院士候选人道德情操之低下,为一己私利将平时的所谓道貌岸然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从法律层面来看,一个公众知名人物竟然用最低劣的手段挑战法律和民众的道德神经可谓是滑稽可笑之极又庸俗无知之至,如果这样的人都可以成为院士的话可想而知我们的学术界将会是何等的阴暗,那些真正的大师和学术名流们将有何颜面来面对他们的学生和受众,可能到那时真正的两院院士们都会远走他乡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请勿真信);可幸的是由于肖先生的所作所为使得他大部分的光环都已付之一炬,这也说明了学术界的明白人还是以法律为准绳处理问题的。在监督层面,我们的监督机制是存在着致命的缺陷的,为什么凭着这么一个有着众多争议的所谓“肖氏反射弧”手术和一些有瑕疵的履历和头衔,在众多专家众目睽睽之下的院士提名工作中竟然没有人提出疑问,到是一个爱管闲事的方舟子能一语道破天机,看透了“穿着新衣的皇帝”呢,难道我们不感到这是何等的滑稽吗?因此完善对于学术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应该来说是刻不容缓了,同时我们还告知那些不想得罪人做好好先生的提名者和评委们,你们手中掌握着国家最高学术评价系统和推荐权,请拿出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谨慎的投出你的那神圣的一票,千万不要拿学术利益做人情或谋取其他利益,否则的话你们将使学术净土变质,最终成为学术界的罪人而遭到后辈们的不齿。当然在利益方面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当方舟子的举动影响了他们的升迁,也就意味着最终要挪动他们的利益蛋糕,这是他们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因此他们不惜花重金去摆平方先生之流,可以说是图穷匕首露的现代真实版,因此可想而知院士对于那些心术不正和利益熏心者来说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尽量斩断学术与利益之间的链条关系也将是学术界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之一。分析完了这个案例心情感到很沉重,但愿这种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今后尽量少发生或不发生,真正使得学术界的环境得以净化,同时给那些学术界的后辈们营造出专心致志从事科研的良好工作氛围,拜托了!
今天我们在此讨论学术道德问题,并且还将其美其名曰“五线谱论述”,这对于一个刚刚步入科研殿堂的菜鸟来说好像有点过了,同时对于学术界长辈们的点评好像也有点出格了;但是我们不后悔也不会感到不安,因为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种学术界的腐败行为,我们对事不对人;而当数年后回首对自己走过的学术之路进行总结时,但愿还能如此的理直气壮吧。初生牛犊不怕虎吗!最后让我们以毛主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讨论吧:“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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