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效应的思考

  • 2011-12-27    地矿支社 周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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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是气象学家洛伦兹1963年提出来的。其大意为: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在于:蝴蝶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此效应说明,事物发展的结果,对初始条件具有极为敏感的依赖性,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将会引起结果的极大差异。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用来说明: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戏称为龙卷风风暴;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为革命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事件的发生都有蝴蝶效应。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最近发生的案例,案例具有典型的意义,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五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引起很大的争议。本来,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看到老人跌倒,我们大部分人都毫不犹豫上前扶起来。但现在,很多人看到老人倒在地上,对是不是扶很是谨慎,生怕吃官司。近来就发生多起老人倒在地上得不到及时救助导致死亡的悲剧,这与我们倡导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先来看看“彭宇案”的判决:法官不是依据法律规定来对本案审理,而是采用所谓的“合理”的推理来审理,做好事按理最重要是抓肇事者而不是扶起老人,扶起来也不应该跟着送医院,而是扶起来后就应该自行离开。在没有证据的条件下,按“公平”原理,双方都负责任。法院在人们的心目中有崇高的地位,是法律的化身。法院的行为对于人们有示范指引的作用,本案的判决对于人们的行为导向了相反的方向。这就不难理解现在人们看到老人倒地不敢去扶起来的事情为什么频频发生了。

上面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些事件不单单是个案,它带来是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有深远的影响。政府机构和公务员在社会中有示范的作用,他们的行为对于民众有指引的效应。所以政府机构和公务员的行为应该是社会的楷模。政府的公信力是建立在他们的行为上的。蝴蝶效应值得我们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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