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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抱怨,物业也有一肚子苦水,小区里的矛盾纠纷看似小问题,却时刻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3月29日,在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大会发言环节,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申文朝提出《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致力于推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具体有以下做法。
把抓好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市(区)相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由主管副市(区)长担任组长,下设办事机构,吸纳相关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制度,重点针对我市老旧小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建立解决和完善前期物业服务指导价随物价指数适时调整机制,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和奖惩机制,在业主评价和物业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组成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形成“业主主评+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价”的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力求实现物业服务“同质同价,优质优价”。
市城建集团可牵头成立和打造柳州市物业管理集团,吸纳和整合部分零散小型物业企业,重点对柳州部分单位小区、三无小区等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各城区、街道可根据实际成立下属物业公司,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物业企业开展联合、兼并,支持物业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开展涵盖小区个性化需求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房屋租住、大件垃圾清运、社区商务等方面的服务,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弥补物业费的缺口,在一些中高端社区可推广智慧社区、智慧物业解决方案,打造智慧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