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一届一次 > 大会文件
柳州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09-28 11:57:00     

2011928日政协柳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胡锦朝主席代表市政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对第十届市政协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高度评价。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在中共柳州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创新,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柳州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原则同意工作报告对第十一届市政协工作提出的各项建议,希望常委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具体化并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号召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努力谱写政协工作新篇章,为建设更加美好柳州创造新业绩。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59145
版权所有:(C)20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