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慈善回归民间与常态
1月23日,关于设置“柳州慈善日”的话题引起了市政协委员的热议 ,各委员都表示赞成设置柳州“慈善日”,通过“慈善日”让慈善回归其民间性、经常性的本质。一些委员还就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如何管理慈善资金提了建设性建议。
政协委员黄丽波说,设立“慈 善日”可起到标志作用 ,就像禁烟日 ,禁车日等 ,有强化作用。但是 ,慈善应该是一种常态 ,做慈善事业应该是人生的一个组成点 ,不能只是在“慈善日”才做慈善。就像禁车日,平时我们都要有低碳、环保观念 ,不开车或少开车 ,不是说只在禁车日这天不开车。
政协委员苏燕宁说,通过“慈善日”可以筹集到更多的善款 ,是好事。但是 ,慈善资金的管理要透明 ,监管要严格 ,善款的流向要公开、公正。
政协委员张素琼说,设置“慈善日”的建议非常好 ,但慈善事业也应该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才能健康运行。正是由于制度的落后 ,我国尚未有慈善法 ,因此近几年我国慈善事业诟病颇多。
通过设立“慈善日”是让慈善回归民间的一种途径,但最终 ,还得从立法的层面来实现。这就是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从现状来看 ,政府主导慈善事业存在诸多弊病 ,首先 ,一些本该由政府负责的社会福利、保障等 ,被转移到慈善途径,这就是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 ,从而造成了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从另一个角度来讲 ,由于政府的主导 ,也可能影响来自民间的慈善资金的用途和作用 ,没有达到捐赠人的意愿。因此,近几年来 ,呼吁慈善立法的呼声逐年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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