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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号《发展柳州旅游,应重视工业文物的保护》
2009-12-07     

提案编号:第146

   题:《发展柳州旅游,应重视工业文物的保护》

   容:

   柳州自被列为历史文化名城之后,都在不断地开发各种旅游项目,一些大型的企业还根据市场需要开发了工业旅游。如柳烟、柳工、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都设立了相应的工业旅游展区。但纵观我市的工业旅游,在发展上还有空白:人们不能通过一些工业历史文物来了解柳州的工业发展历程。故我市应该建立相应的工业文物保护机制。理由如下:

   1、柳州市是广西最早的工业基地。柳州工业门类齐全,重工轻化都有。早期的工厂,如柳机、柳拖、柳钢、柳工、柳汽等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记录了柳州工业发展的历史,是柳州文物宝库中的一部分。

   2、柳州的一些企业正在消失。柳州很多在全国都有名的企业,已经都有消失,如当年的八大金刚企业,它们都是柳州工业的辉煌,是柳州工业化进程的见证,我们不能因为它们的消失,而忽略不计。故应该像对待古迹遗址那样对待工业遗产。

   3、保护工业文物可提升城市品位。鉴于我国目前已有一些很有价值的工业文物正式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故工业文物的保护可传承柳州工业文明的历史,为再造一个工业柳州和率先在全区实现工业化而增加工业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建   议:

   应成立相应的工业文物保护机构,负责对工业文物的调研、保护、管理及开发和利用工作;文物部门应尽快制定工业文物的界定标准;应建立各种类型的工业文物展示设施,拟可在市博物馆建立现代工业文物展区;大型企业有条件的应建有保护工业文物遗存的展示馆、档案馆;编辑、整理、、印刷一批工业文物保护资料,制作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企业模型和产品及工具模型,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关于工业文物保护的规定,尽早确定工业文物保护的范围,应通过媒体,推广工业文物保护的经验,进行摸底普查、广泛征集史料、聘请专家论证等。

提 案 者:曾昌和、夏荣田、李苏青、吕 争、宋实勇、罗声亮、黄积南、熊仁良、彭南林、翁克顺、陈 锦、罗子安、杨 


关于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曾昌和等13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发展柳州旅游,应重视工业文物的保护的提案》(第14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加大对文物史迹的保护力度。特别是20065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要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柳州自民国以来一直是广西的工业重镇,工业是柳州的灵魂。民国29年(1940),柳州就有手工坊199家。建国后,柳州成为国家工业战略部署的重点地区,现已发展为西部的工业重镇,目前全市工业涵盖30多个行业,现有工业企业2500多家,在工业带动了城市的发展,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和企业的“关、停、并、转”,也逐年留下了很多工业旧址、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等工业遗存,这些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城市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有必要加强对工业遗产的调查和保护。

   工业文物即工业遗产的界定标准包括厂房、仓库、码头、具有突出价值的历史厂区等不可移动文物和机器设备、工具、档案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工艺流程、传统手工技能和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文化形态。重点是建国前民族工商业企业,建国后50年代的工商企业和改革开放期间的乡镇企业,以及相关的居民、社会事业、环境等内容。

   为了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我局已向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决定自2007年起,配合国家第三次全国文物大普查,集中开展我市工业遗产的普查工作,对我市工业遗产进行摸底,对于有价值的工业文物通过政府将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尽快制定出《工业遗产保护管理规定》,使工业文物保护走向法制化,加强工业文物保护。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市发改委、文化局、规划局、工商局、旅游局、经贸局、档案局、各相关企业等相关部门牵头会同各城区、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级档案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柳州工业文物的保护、管理和旅游开发方案,并尽快出版一批柳州工业文物的资料,加强对柳州工业遗产的宣传。作为工业重镇,柳州有必要建立一座工业博物馆,集中展示柳州工业发展的历程和成就。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市文化局

领导签名:唐柳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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