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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协首次提出建立委员视察分级分类制
2014-01-27   人民政协报  

 

  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成都市政协重新拟制了《政协成都市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和《政协成都市委员会专题调研工作办法》,并首次提出建立委员视察分级分类制度,首次提出界别也是专题调研的主体之一,提升视察调研的水平和质量。

 “《政协成都市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提出建立委员视察分级分类制度。”据市政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分级制度是将委员视察分为市政协视察、市政协常委视察、市政协专委会视察、市政协界别视察四类。

 在调研工作中,市政协首次明确界别也是专题调研的主体之一,界别和专委会都可以提出重点调研选题,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独立开展重点调研。

 “作为这两项制度的起草者和视察调研专项工作的牵头承办单位,我们先试先行。”市政协经济委有关负责人说,近日,经济委组织委员视察“成青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情况,就是按照《条例》进行的。

 《条例》提出,“视察团采取委员自愿报名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办法组成。鼓励委员积极参加视察活动。”市政协经济委在组织委员报名时,效果完全超出预期。“我们以为这次农业方面的视察,委员不一定感兴趣,但是委员的热情很高,报名人数非常多。”通过筛选,一批对农业工作有长期研究、在农业科技领域有一定影响、对农村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有见解的委员参加了这次视察,对示范带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涉及的方面很广,不是某一个部门可以完成解决的,我们把这些意见建议整理出来,形成调研报告,除了向市农委反映以外,还向分管农业的市领导反映,作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考。”(钟钢 华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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