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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亮了"心底" 山东平原政协促"阳光议事"成制度
2013-05-21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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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社会化程度日渐提高。近年来,一些地方之所以群众上访不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想问题考虑自身多、考虑群众少,调研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充分,决策不公开透明,好事也难办好。为此,平原县政协委员提出,在全县推行“阳光议事会”制度。

“我同意向利彬承包,他要是承包这个窑厂,不仅能带动就业,还能增加村集体收入!”“我也同意”、“我赞同”……群众代表纷纷表态。这是山东省平原县龙门街道贺家行村近日举行的“阳光议事会”的场景。

在平原县政协十届一次全会上,基层工作者刘勇委员结合自己多年的新农村建设经验,提交了《加大“阳光议事会”议事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提案。提案指出,当前农村公益事业仍是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建议在全县推行“阳光议事会”制度,将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真正交到村民手中。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随后在各村推行“阳光议事会”制度,设置了议题收集、议题审查、民主讨论、结果公示、执行监督、评议整改等流程,确保每个议题阳光操作。“阳光议事会”于每月15日、30日召开,由社区干部、包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群众代表人数必须占全村总人口的10%。同时,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周召开一次专职包村干部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村组负责人调度会议,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招商情况等进行协调。(郭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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