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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政协首次将反映社情民意纳入委员考核
2013-05-21   人民政协报  

 

“如何‘全天候’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本届政协尝试从社情民意工作着手,为全州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提供经常化、常态化的履职渠道,以进一步提升其参政议政层次和水平。”日前,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州政协主席龙德忠如此解释《意见》制定的初衷。

据悉,《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州、县市政协要成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和委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县市政协、州政协各专委会每月至少反映2条社情民意;建立激励机制,对被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协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分层次进行奖励和表彰。

《意见》还提出,州、县市政协要建立一支稳定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同时,坚持邀请从事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人员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及重要例会和协商议政等活动;政协领导通过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参与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及时把握和指导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各专门委员会通过加强与对口党政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刘洋 陈娟 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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