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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政协多层次协商显实效
2013-05-21   人民政协报  

   楚雄州政协积极探索拓展运用全会、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协商形式,多层并举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协商活动,还创新、拓展了通过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举办民生论坛进行协商的方式,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报讯 (记者 陈树德)“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委建制度、定规范、立程序,为政协开展协商开绿灯,保证协商‘三在前、三在先’;州政协则主动积极探索拓展应用‘五位一体’协商形式,民主协商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楚雄州政协主席李兴顺在向记者介绍该州政协多层次推进协商民主的做法时如是说。

  据悉,中共楚雄州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协商必须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制度,即:重大问题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先提交政协协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实施,以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问题,要先提交政协协商后再作决策;对主要人事安排要先提交政协协商后再作决定;制定关系地方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先交政协协商后再作通过。在此基础上,州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支持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对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有了文件作规范和依据的前提下,州政协主动积极探索拓展运用全会、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五位一体”的协商形式,多层并举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协商活动。

  近年来,州政协立足全州发展大局,通过全体会议,组织委员开展广泛深入的协商议政活动,每年都向州委提出各方面意见建议100多条。尤其在今年召开的州政协九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民生热点问题,共提出了18个方面136条意见建议,许多意见建议被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在组织委员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州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以邀请州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情况、组织委员分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后报州委、州政府供决策参考。2012年州政协召开的4次常委会议,都分别就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工作等进行专题协商,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除了采用全会、常委会议、专门委员会几种有效的协商方式外,州政协还创新、拓展了通过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举办民生论坛进行协商的方式。去年,州政协采取“调研督查、通报情况、民主测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五个步骤,对承办提案较多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家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开展调研督查,在详细了解五家单位提案办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州政协召开九届四次常委会议,听取五个被评议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评议,在州政协常委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提出了8条评议意见,要求五家被评议部门认真整改后向州政协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州政协一直坚持把举办“民生论坛”作为“为人民代言、替百姓说话”的载体和平台,每年精心选择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论坛的主题,约请相关部门和政协委员围绕论坛主题进行调研,撰写发言提纲,在民生论坛上发表见解,并邀请州委、州政府、州人大等州级领导和州级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听取委员意见。在去年举办以“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民生论坛”上,收到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的发言稿40篇,不少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意见建议成为政府改进工作的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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