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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政协:建立"三项机制"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2013-04-15   人民网  

 

 近年来,山东昌乐县政协坚持在探索中总结,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主席督办、集中答复、随机抽查三项机制,不断提升提案工作水平,使提案工作进入了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

 建立“主席督办”机制。为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该县政协实行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从委员提案中遴选部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重点提案,根据职能分工,由主席、副主席带领提案委成员、提案人到相关承办单位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进程,实行公开办案、现场办案,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建立“集中答复”机制。组织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提案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四方”会面,对承办部门承办提案进行集中答复,让承办单位面对面答复委员,实现了“提”、 “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增进了相互交流与沟通,有效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建立“随机抽查”机制。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对提案随机抽查工作进行部署,被抽查单位在提案办复后随机抽取产生,提案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及部分政协委员对随机抽查提案进行现场督办并形成提案办理情况督查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石玉兴  吕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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