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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在“满意”上 吉林完善机制提高提案办理实效
2013-01-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2年,吉林省政府共收到省政协转来的提案310件。截至目前,310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办复率100%。从收回的反馈意见看,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吉林省政府关于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办理”,这样的词用在省政府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上毫不夸张。从省长到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都是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使办理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通过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办理流程,使部门内部从提案的签收、登记、交办、协调、调研、督查、面复,到答复的起草、审核、签发等各环节工作均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并把办理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管理。

   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把委员建议落到实处,把想法变为现实。省政府各部门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办理质量,充分采纳委员的合理化建议,下力气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吉林省民政厅把政协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在办理《关于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等有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提案时,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案提出的建议逐项研究落实,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组织制定8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极大地推进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吉林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在办理孟晓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华老字号”、“吉林老字号”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品牌商标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建议》中,积极沟通协调,认真采纳了提案中的建议,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层次、破解现实发展难题的战略抉择,坚持把老字号企业的振兴发展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优先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其认定驰名著名商标。

吉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经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与提案者的“三沟通”制度,即办前、办中、办后都与提案者联系,将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将提案的办理落实建立在提案者满意、群众认可上。

   随着政协委员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需要跨部门办理的提案逐渐增多,2012年承办的政协提案中,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占65%以上,部门内部涉及多处室联合办理的占80%以上。为合力办好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认真牵头负责,协办单位积极参与,通过采取领导带队走访、召开协调会、印发征求意见函、制发正式文件提供协办意见等措施,全力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等部门提出的强化配合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将协办件当做主办件办理的工作思路,受到主办单位的好评。

   经过多年工作经验的积累,很多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已不仅仅满足于简单的答复委员,不停留在委员回应的“满意”上,而是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依据;作为反思自身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促进事业发展的动力;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记者 李凤英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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