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落实政协建议促进林改协调发展
2009年03月20日10:34 来源:《人民政协报》
“要是没有林权证抵押贷款,我这房子就建不起来了。”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波乡金波老村村民陈忠平日前对记者说。陈忠平拿林权证作抵押贷了2.5万元,修起了5间新平房。在金波老村,不少户都像陈忠平家一样,有宽敞明亮的新平房,还有两家盖起了三层小楼。这是海南省采纳政协建议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取得的新进展。截至目前,海南省共确权发证面积202.4万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
海南省林权制度改革为农村和山区林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林改,农民拿到的林权证也像房产证一样可以抵押贷款,实现了林农与银行的双赢。据悉,这是海南省政协积极推动的结果。不久前,针对林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现状不符、林业配套改革相关政策滞后、林改专业技术力量和经费不足、林改科技含量有待提高、县际之间插花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等问题,海南省政协主席钟文组织在琼全国政协委员和海南省政协常委对林改进行全面考察调研,并向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正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生态保护与农民得实惠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放活经营和加强管理的关系、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制定支持林改配套政策,在林业金融保险、抵押贷款、社会化服务体系、森林资源管理、市场交易平台、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尽快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体系,研究财政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以及资金支持措施;调整林地利用规划,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作为新一轮土地修编时调整林地利用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政协委员还就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林改科技含量、解决县际插花地等提出近百条意见建议。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对政协的建议非常重视,并在政协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暨专题协商会报告上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政协建议。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以政协建议为依据,出台林地、林木流转条例;制定林改抵押贷款、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场交易平台具体实施办法;创新林业管理体制,选择一个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县进行林木采伐试点工作,为全省林木采伐管理探索经验;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对林地进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落实林改工作经费;举办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干部培训班、印发《海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海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调查操作细则》等资料;主动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做好全省林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成立7个市县工作指导组,到各市县指导林权改革工作。(记者 林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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