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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龙委员:应尽快制定城市“大件垃圾”处理办法
2009-03-09      人民网记者 姚晓晨

 

  嘉宾介绍:刘江龙,男,教授。1982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冶金系,曾任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07年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副区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大件生活垃圾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大件生活垃圾主要采取了分类回收利用的管理方式,取得了可观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我国大件生活垃圾管理还未起步,尚无统一的、有效的管理模式。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这对个问题有专门研究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

  记者:我看到您今年带来了一个提案,建议发展“大件垃圾混合破碎技术及装备”,解决城市大件垃圾处理难的问题。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提案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产生的?

  刘江龙:所谓大件垃圾,主要是指体积重量较大的旧家用电器、旧沙发、大型包装物等。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以每年约4%的速度增长,城市面临着需要处理越来越多的垃圾。“大件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不好分类,对“大件垃圾”的处理也难倒了多个部门。而且,大件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严重等问题,影响市容市貌、威胁居民健康,其处理方式和居民普通生活垃圾处理的方法在技术角度存在着很大不同,所以,现阶段我国发展大件垃圾处理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那么您所建议的发展“大件垃圾混合破碎技术及装备”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吗?

  刘江龙:“大件垃圾混合破碎技术及装备”主要用于城市垃圾中转站、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这种产品能瞬间改变并缩小大件垃圾体积,使其达到一般生活垃圾状态,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大件垃圾处理的难题。避免了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该技术可使大件垃圾像变“魔术”一样瞬间“瘦身”变小。

  记者:据您所知,目前推广这一技术和装备的难点是什么?

  刘江龙:首先,最重要的应该是观念的问题,目前政府部门对普通生活垃圾管理做得非常非常好,但对这种新出现的大件垃圾处理问题仍不够重视。其次,对大件垃圾处理管理体制上存在问题。环保、市政等部门都可以管理,但相互之间的责任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责任不清,就造成这项技术迟迟得不到推广。此外还存在其他一系列的限制:一是得到国家科研经费支持的难度较大;二是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对大件垃圾收集、处理、资源化没有相应的具体细则和管理办法;三是在产品产业化的过程中,无法直接得到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支持;四是在技术和装备实现推广的过程中,立项困难,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相应的政策体系;五是没有完善的垃圾管理及处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体系、经济政策,利用合理的经济手段来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推进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减量化;

  记者:您认为这样的局面应该如何解决?或者说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些什么?

  刘江龙: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从观念上重视这项技术的发展,所以我的建议是由建设部牵头,大力发展“大件垃圾混合破碎技术及装备”。据了解,现在我国只有上海对“大件垃圾”采用了混合破碎设备,但由于该设备是从国外进口,价格较高,不利于推广。目前,国内已经有部分企业拥有实现这项技术的能力,但苦于没有研发资金和国家立项困难,所以发展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我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制定和细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将大件垃圾单列出来,避免大件垃圾造成的污染;组织政策调研,大力扶持和发展国内企业对这一技术的研发和设备生产,在技术上、资金上给予更大的支持。
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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