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扩大内需4万亿元投资怎么花?有些地方会不会为了保一时经济增长,在加大投资时,重新上马一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重走牺牲环境的旧路?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近日在北京联合主办召开了“中国城市节能减排高峰论坛”。论坛上,知名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等各方面人士汇聚一堂,就我国节能减排取得的经验、问题和出路充分交流,认真研讨。
金融危机下的节能减排、能源战略方针、低碳生态型城市、节能减排科技对策……精彩论点纷呈,殷殷情怀令人感动,专家们呼吁,应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经济发展依然过度依赖资源消耗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居高
□部分“两高一资”行业投资加快增长
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在2007年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首次出现了“拐点”。尽管如此,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与上面相对的,2007年我们还有一个首次——从煤炭大国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原油消费量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石油消费大国。虽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首次出现了“拐点”,但是,这两项主要污染物我国2007年排放量仍然均为世界第一,大大超过了我国的环境承载能力。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部分“两高一资”行业还呈现投资加快增长的趋势,我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带来大量污染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体制机制尚需健全
□真正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并未建立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现象突出
专家指出,我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突出表现在,高附加值、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仍显滞后,比重仍然偏低,第二产业中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却增长很快。
究其原因,还在机制。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GDP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下,真正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并未建立,高能耗、重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难度很大。
专家指出,管理体制不畅也是原因之一。节能减排工作仍然由中央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所要达到的目标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并不一致,节能减排并未转化为行业和企业的自觉行动。监管能力薄弱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供求关系,从而造成社会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还有专家建议,应创立中国低碳城市的碳平衡交易模式和碳基金制度,积极加强城市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推行城市清洁发展机制,建立量化的低碳生态型城市的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高效利用土地和能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投入不足亟须解决
□设施“建成不运行”现象严重
□科技支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投入不足也成为会上讨论的焦点。首先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反映,除了中央政府的固定投资,支持节能减排的稳定投入渠道还未形成,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要素,缺乏加大投入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同时各级地方政府的投入又普遍偏低,节能减排设施“建成不运行”的现象比较严重。
其次,科技投入也不足,科技支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存在许多实际困难,传统产业升级的技术力量仍很薄弱,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亟待加强。
调整产业布局和能源方略
□调整我国东、中、西部的产业布局
□以“铀、气”代替“煤、油”
专家认为,应以这次金融危机为契机,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三者的关系,努力对我国东、中、西部的产业布局进行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逐步淘汰一批落后污染产业,大力发展具有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使我国产业转型早日上到一个新的层次。
专家还建议调整我国的能源战略方针,以“铀、气”代替“煤、油”。加速铀矿及钍矿资源勘探开发,发展民用核能,政策支持成立民用核能企事业单位,政策扶持中小型天然气企事业单位。同时,提高煤炭入洗率,制定以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替代燃煤工业锅炉的更新换代规划,促进科学用煤。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资源价格应反映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
经济政策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往往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与会专家建议,应加大财政和税收政策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出台节能减排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的自觉性、主动性。
同时,国家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明确信贷资金流向,将重点从重化工业的营利性项目转向社会效益好的节能减排和基础性项目,尤其是亟待解决、社会反响大的重点流域治理和有毒污染物减排项目。
资源价格的理顺也是专家关心的问题,他们认为,应继续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尽快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抑制因价格扭曲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大力推广应用技术
□实现节能减排科技跨越式发展
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是推进节能减排的基础。专家认为,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同时引入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作为科技创新资金投入的有效补充,大力推动与节能减排科技发达国家的交流,实现节能减排科技跨越式发展。
●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
●运用财税政策等手段调节市场
●进一步加强行政体制改革
委员专家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相关报道)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举办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论坛,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中央对试验区提出的先行先试的要求,在政策方面选择重点有所突破。
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开展武汉城市圈及国内节能减排指标交易,解决排污与治污成本悬殊不公的问题,激励企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产品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在此基础上开展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充分运用财税政策等手段调节市场行为。建议中央财政支持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方面的专项资金,对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节能减排、老工业基地改造、技术创新、水系网络的生态构建与修复等给予支持;扩大增值税抵扣和优惠范围,允许试验区内各行业购置用于消尘除尘、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方面设备的投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源;对工业企业利用余热发电、供热和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和属于高新技术范围的试制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生物农药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可先在较小范围内试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进一步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市场经济完善程度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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