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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任启兴:做好亏损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工作
2008-12-30     

2008年12月29日10:27  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日,驻宁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任启兴向全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建议,希望妥善做好亏损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工作。

  任启兴委员反映,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既没有破产,也没有扭亏为盈,基本上处于停产状态。这些企业的职工拿不上工资,也没有被纳入下岗工人的范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却要承担沉重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以养老保险为例,大部分职工的缴费标准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之前或经营较好时按当时的工资额核算的,并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后来,因经营亏损,企业无力承担相应的缴费,而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又要求缴费标准不降低、不间断、不退保,职工为了退休后能拿上养老金,不得不缴纳全部的养老保险金。

  目前,养老保险金征缴额一般都在每年4000元以上,一些职工本来就属于低收入群体,当前的生活本来就没有保障,更无力为今后的生活承担如此大的支出。有的人为了缴纳保险金到处借债,生活十分窘迫,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任启兴委员建议,应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国亏损国有企业的职工情况进行普查,搞清底数。在深入调研、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亏损国有企业职工的特殊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凡是所在国有企业实际上处于停产又没有另谋就业的困难职工,应与下岗职工同等对待,享受失业保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外,对亏损国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政府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水平应相当于城市低收入居民水平或略高于农民水平,并实行更加灵活的保障政策,对确实无力续缴保险金的职工,可采取降低缴费与保障标准、中止缴费再接续等办法,解决缴费与保障问题。(吴文彪 王平 崔凯)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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