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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政协:转移产业意味转移污染 政府完善环保设施
2008-09-23     

        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是今年广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广东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就《产业转移污染防治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展开专题议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对产业转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一直在积极研究相应的对策,将积极采纳省政协和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广东省政协在调研报告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当前技术经济和管理体制条件下,转移产业同时意味着转移污染,而且是生产、生活、生态的“三重污染”,发展接力也将伴随着污染接力,直接威胁全省乃至香港地区饮用水源安全,并提出了8点相关建议。省政府坦承,能否控制污染直接关系产业转移工作成败,具体回应了4条建议,并就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做出了部署。

  针对广东省产业转移园遍地开花、无序发展的现状,省经贸委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工作方案已经草拟,将通过科学规划来优化转移园建设布局,推动产业有序集聚转移。针对“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发展怪圈,省政府将再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并严格限批:新建项目,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建设;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过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仍不能达标的,一律关闭。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后5年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投入400多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包括环保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将严格环保执法,将环保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其入园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予以上收乃至撤销其产业转移工业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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