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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政协建言:新农合医疗管理应纳入社保体系
2008-09-23     

日前,广西贵港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贵港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报告》,决定将该调研报告送市委、市政府,供党政领导作决策参考。

  贵港市从2005年开始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8年,全市5个县(市、区)的1138个行政村全部实施新农合制度,参加新农合制度的农民达363.58万人,占农民总人口的85.16%。今年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贵港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指出实施新农合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包括新农合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不健全,办公场所为临时借用或租用,工作人员为临时抽调;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缺乏、人才流失严重、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患重大疾病后因无力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

  对此,调研报告建议,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主管,实行监督管理与医疗服务分开;为新农合机构解决办公场所,落实人员编制及经费,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保证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医学专业人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在职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轮训;对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所需医疗费用除给予住院补偿外,还应该给予重大疾病住院补偿,同时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和住院补偿封顶线,由民政部门每年安排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实行二次医疗救助补偿。(何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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