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协提案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郑州市中原区政协始终重视提案的撰写、立案、分类、交办、办理等重要环节,在提案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了尝试与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抓住撰写提案的源头。提案的撰写是提案工作的源头,只有抓源头质量的提高,才能为提案整体质量的提高创造条件。区政协提案委为促使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出了“不提一般提案,不一般地提提案”的工作理念。针对政协委员新老交替的特点,对新委员进行提案知识培训,使委员对提案工作逐步熟悉。区政协采取多种办法,为提出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办形势报告会、政情通报会、发放学习资料;委员们通报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部分委员所在的社区设立委员信箱,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撰写提案的素材;向委员们下发提案撰写提纲等取得很好的效果,体现了“围绕中心提提案,围绕发展献良策”的提案工作主题。 二、在立案上严格把关。为做好立案审查工作,我们突出在“严”、“慎”、“转”上下功夫。“严”,就是严格审查。区政协常委会加强了提案委班子建设,吸收部分承办单位的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审查工作,使提案审查更具严肃性和科学性。“慎”,就是谨慎立案。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不一味追求提案数量。每年因质量不过关而发回重写的提案,占当年立案提案总数的10%。“转”,就是根据不予立案提案的种种情况转交给相关部门,争取使每件提案都有着落。 三、在分类上突出重点。提案的分类是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前提。根据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提案分类:1.重点提案。主要指那些内容翔实、建议具体,具有全局性、代表性、前瞻性、科学性的提案,经主席会议商定,由区政协领导亲自督办,以求尽快办理、落实。2.重要提案。主要指格式规范、建议具体、事关全局的提案,这部分提案是提案工作的重点,由提案委配合有关部门,以监督落实为主。3.难点提案。主要指那些受政策、条件限制,落实困难的提案,由提案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提问题能解决尽量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向提提案的委员解释清楚。通过提案分类,促进了提案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委员提出《税源流失严重令人担忧,税源建设迫在眉睫》的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由区政协主要领导负责督办。不久区政府出台七项措施,强化了税源建设,进一步创造了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在提案办理上完善制度。1.领导过问制度。每年全会后,区主要领导都要调阅委员提案,对一些重要提案,还会提出比较明确的办理意见;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对自己分管部门办理的提案,每一件都要阅示,并指导有关部门办理。2.三级办理责任制。即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专管,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各承办单位承办的领导责任制;具体到每个承办单位,要有办理机构,即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分管领导,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下的归口办理制;有具体承办人,专职负责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一些重要提案,班子会议还要集体研究,保证严肃认真对待委员提案。3.三见面办理制度。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委员提案时,要办前见面,了解委员意图;办中见面,汇报办理情况,查找不足;办后见面,收集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4.跟踪回复制度。一些老大难提案,解决起来较为棘手,对这类提案,采取跟踪回复的制度,直至问题解决。 五、在提案督察上全程跟踪。实行办前指导、办中督察、办后视察,全程跟踪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是我们在提案督察工作上一套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办前指导,就是提前介入,在提案交办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一方面做好交办工作,体现委员意图;另一方面对一些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如进行人员培训,确定办理时限,建立沟通渠道,完善督办体系等。办中督察,就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反映问题集中、办理难度较大,同时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提案,及时组织提案委人员进行督察,以便协调关系,发现问题,解决难点,调整办理思路。办后视察,就是提案办理后,组织部分提提案的政协委员,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的政协提案进行检查、验收。视察中,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委员可以直接提出,有关单位要重新办理。几年来,区政协共组织委员300多人次,对辖区140多个单位、部门进行过督察、视察,从而保证了提案办理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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