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柳作风效能组发〔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政协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承诺。
1、做好服务工作,全面履行政协职能。为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
2、搞好建章立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制定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政协委员和群众,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并将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做到来访、来电必接,有问必答。按规定办文、办会、办事,应用好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机关干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办好政协网站,深化政务公开。开通网上提案系统,为政协委员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提案提交、查询途径;通过网站论坛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收集市民反映的社情民意;在网上公开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活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等重大活动内容。
5、组织好调研视察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就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市政协各专委会每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1项,完成调研报告1篇。
6、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一个月内完成收集、整理、审查、立案、交办工作,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自收到起一周内审查完毕,同意立案的两周内送交政府有关部门。保持与政府督察部门联系,经常走访县区政协、提案承办部门、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部门的提案现场办理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沟通,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监督投诉电话:2838422
政协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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