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制委在常委会、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社会法制委工作职责,作出如下承诺:
1.组织本委委员学习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增进共识;
2.组织本委委员就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民族宗教社会福利、工会妇女青少年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及检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并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本委委员听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介绍我市深化改革和开展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情况的通报,积极为柳州的民主法制建设出谋划策,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4.对常委会委员会议交付及市党政有关部门委托本委研讨的问题组织委员进行调查、考察、论证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搞好对口协商,增进友谊和团结,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6.向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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