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效率。对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闭会后40天内完成整理、审查、立案、交办工作;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完成审查立案交办工作。
2、加强联系。每月与政府督查部门交流一次,协调处理涉及提案办理方面的问题;走访县区政协、提案承办部门、政协委员活动每月安排1-2次,进行业务交流,联系沟通,征求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服务。为政府督查部门和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提供提案有关资料、委员通讯地址、会议电话通知、有关业务咨询等服务。
4、热情接待。对来访的委员或群众有问候、有茶水、有记录。实行首问责任制,谁接待谁答复。能即时答复和办理的当场进行,不等事后;需请示或研究不能当场答复的,一周内答复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