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覃泽芬带领法制委部分委员,分别视察了柳北区白露司法所、柳南区鹅山司法所、鱼峰区荣军司法所和城中区中南司法所,陪同视察的还有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局长陈柯。
200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要求至2008年解决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2006年我市列入第一批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37个,除一个仍在建设中外,其余已全部按期完成;2007年获国债建设项目28个,已建好11个,其余在建中;2008年获国债建设项目33个,尚有20个街道司法所未获得国债建设项目。目前,我市已建好47座司法所办公用房。
在视察中,覃泽芬副主席指出,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最基层的政法单位,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柳州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今天的视察活动以及座谈沟通,我们委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司法所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基层司法所建设中面临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费繁多等问题,我们将通过正常途径向有关部门呼吁,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和加快司法所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