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政协柳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中共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政协工作创新,与时俱进做好政协工作,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兴学习之风,全面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建言立论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的意见》的颁发,对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社会,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来,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同时,要适应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要不断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和举办各种理论报告会、专题讲座、学习培训班、研讨交流活动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所学知识运用于政协工作实践,勇于探索,善于思考,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建言立论水平。
二、积极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履行好政协职能。常委会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方面,迈出新步伐,登上新台阶。
积极寻找履行职能与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工作。视察、调研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和工作基础。要不断提高视察、调研的水平和质量。对常委会的重点调研课题,要集思广益,采取更加开放的工作方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各方面的智慧,优化整体力量配置,完成调研课题,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创新履行职能的各项机制。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完善,并制定履行三大职能的实施细则;对常委会建设、委员队伍建设和反映社情民意等专项工作,要制定出指导性意见,使政协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多层面地开展政协理论研究,活跃理论探索思维,巩固理论研究成果。常委会要把理论学习与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和研究课题结合起来,带动各专委会和广大委员的学习积极性,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为不断创新的政协工作,提供思想动力和理论引导。
三、紧扣发展主题,为构建和谐柳州献计出力。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柳州市“十一五”规划和市十次党代会确立要把柳州建设成为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集中的优势,促进柳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常委会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柳州发展为主线,重点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柳州创造”,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以协商意见、常委会建议案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广集民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要发挥政协联系面广、朋友众多、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四、充分发扬民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议政氛围。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巩固各党派、工商联组织、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团结合作,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议政氛围和充分发表意见的环境条件。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议事,在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大目标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形成团结和谐、生动活泼的议政局面。
五、提高履职成效,不断促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用创新的思维拓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形式和方法。要研究探讨更好地发挥常委会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丰富常委会会议内容,提高协商议事水平,使常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得到充分体现。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把履行职能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制度创新推动工作的发展。要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常委会的会议、视察、调研、提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本届常委会履行职能的成效。
六、严格自律,不负使命,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各界别的优秀代表人士,要模范地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政协章程和政协的有关决议、规则、规定。要正确处理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好常务委员职责的关系,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认真行使常务委员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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