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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江、融水、融安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考察报告
2007-06-2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世代相承的民族民俗文化的统称,是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基础。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柳州是多民族聚居地,下辖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的融水苗族和三江侗族两个自治县。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我市民族民俗文化资源优势,打响“风情柳州”旅游品牌,2006121922日,市政协副主席覃泽芬率文史委考察组对我市三江、融安、融水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门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利用的现状

各县都能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的大力支持,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发展。取得的成效有以下几点:

1、县政府加强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很重视,成立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领导小组,把保护民族民俗文化遗产纳入地方法规。融水县把非遗保护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议程,制定了相应的自治条例,把每年的1126日(县庆日)定为中国芦笙斗马之乡——融水芦笙·斗马节;三江县政府也制定了《三江县侗族自治县民族生态保护条例》,把侗族的重点村寨及鼓楼、风雨桥、吊脚楼民居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三江县于今年8月份完成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底情况,融水、融安县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经过挖掘收集,整理出融安县623种,融水县821种,三江县1659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涵盖了语言、文学、手工技艺、生产生活习俗、信仰、民歌、乐器、舞蹈、戏曲、工艺美术、游艺竞技等方面。通过普查,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功能、特点、分布、生存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摸底,基本上理清了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轮廓和其存在问题。

3、积极开展申遗工作。随着2005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启动,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各县积极开展申遗工作,目前已有三江县的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融水县的苗族系列坡会被被列入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融水县的芦笙斗马、亮布制作工艺申报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芦笙斗马已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三江县完成了侗戏和侗笛艺术两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4、大力推进保护宣传工作,为非遗保护传承创造较为良好的生存空间和条件。三江县按照“传承依靠群众,保护重在基层”的总体思路,将木构建筑技艺、侗族大歌、侗款、侗族刺绣、农民画、侗戏等几个非遗项目在县境内选择了若干具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村寨,建立民间技艺传承点,展示民间艺人风采。同时开展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将歌师、画师请到学校里传授,培养了一批传承人。如在梅林乡开展“侗族大歌”进校园活动,取得显著效果,2006年梅林中学四位学生演唱侗族大歌参加全国大赛,摘取了桂冠,获得了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免试、免费入学的殊荣,极大带动了群众演唱和传承侗族大歌的热情。此外,对民间艺人进行保护,开展评比授予“十佳民间艺人”、授予“侗族木匠世家”牌匾等活动。融水县除了举行“十佳民间艺人”评比活动外,还成立了芦笙、斗马、苗歌、山歌等协会,对各坡会进行挂牌保护,对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鼓励其传授教徒。利用各种形式的群众活动,展示民族文化魅力,在今年举办的广西歌王选拔赛中,该县两对歌手分别被授予四星级广西“苗歌歌王”、“土拐歌歌王”的荣誉称号。

5、编纂、出版了一批有质量的民间文艺作品和理论研究著作。融水县在对民间文学挖掘整理的过程中,组织专家学者完成中国民间文学集成(融水编)的编写出版任务,完成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西卷》苗族部分和《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器乐集成·广西卷》融水部分的编纂出版;出版了《苗族芦笙》、《苗族风情》、《南方山居少数民族》、《苗族古理古规—依值》等等一批著作;邀请全国各地的苗族文化专家在融水召开学术研究会,对苗族文化的源流及社会功能、传承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融安县自筹资金出版的《长安文场资料集》为融安县“长安文场”的传承留下了宝贵的史料。三江县出版了《鼓楼、月亮、太阳》、《广西居住文化》、《侗族民居》等12部理论成果和书籍。这些举措推动了民间文学创作,为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理论依据。

6、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融水县以坡会为载体,发展民族风情旅游,提出了“风情融水,神奇苗山”宣传口号,将旅游线路安排、景点设计与民族民俗风情相结合,开发民间工艺,生产民族服饰等产品,通过风情旅游提升融水的知名度,形成一定规模。三江县作为自治区少数民族风情旅游重点县,对程阳八寨、梅林村等民族民俗文化保存较为完好的村寨进行重点扶持,积极引导,并纳入桂林—龙胜—三江—融水—柳州民族旅游黄金线圈内;2005年,西南滇、黔、桂、藏、川、渝等六省区市共同开拓旅游大市场,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区域之间的旅游合作,把三江县列入“贵阳—凯里—黎平—榕江—从江—广西三江—桂林”精品旅游线路。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三县的非遗发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概括有以下几点:

1、在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和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民族民间艺术生存空间面临严峻的挑战,其原生态内容被冲击,技艺传承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的一个特点就是大都靠艺人口传身教,一旦老艺人离去,其技艺就会随之消失。原有的生活方式正在改变,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失落使得年青人不愿意学习传统技艺,掌握着这些技艺的民间艺人大多已经老龄化,不少高龄老人相继谢世,导致技艺传承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现象凸现。以三江为例,侗戏师傅现有112人,其中60岁以上的占了90%,剩下10%里能唱主角或自编自演的不多;从事木建筑的423人中称得上师的有108人,其中50岁以上的占了88%。在侗绣、歌师、农民画等行业这种断层、流失的情况同样存在,这也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遭遇的共同困境。

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现有的规章条例执行不到位,实施力度不够。像三江的程阳八寨,早已经划为生态保护区,但是由于木材贵及木楼遭受火灾的危险性大等原因,一些居民在建新房时还是建成了砖混结构的楼房或者部分楼体用砖砌成,破坏了村寨外观的整体风貌,原有的居住文化理念也将随之消失。对这些砖房现在正在进行逐步整改,用木板将墙体包裹起来,恢复吊脚楼原有的外观。从这方面看,光划出保护区还不够,对于不执行法律法规的现象,还应该有一定的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件一再发生。

3、宣传及利用不够.。在经济发展中,旅游业是一个能够创汇增收、拉动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之内的民族风情、民间文化就是很好的旅游资源。我市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打出了民族风情旅游的牌子,但开发利用得还不够。这其中既有资金投入方面的客观原因,很大程度上也在于宣传促销方法单调,手段单一,形式不活,效果不明显,尚未形成整体宣传促销的格局。我们三江的侗族大歌已经是国宝,但是对外宣传推广不够,人们了解不多,反而是贵州从江,连续三年举办原生态侗族大歌节,大势借助电视、网络等传媒力量,打出了“侗族大歌之乡”的名气,造成了侗族大歌在贵州的印象。

4、保护经费短缺。财政紧张,投入资金少,是目前各县非遗保护利用工作所面临最大的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个长期持续的系列工程,必须要有经费的持续投入和保障。由于缺乏资金,融水县第二阶段普查工作没有展开完成,三江很多项目的传承基地虽然具备很好的条件,但也没有办法展开,使得民间遗产得不到有效的抢救和保护。

三、意见和建议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由文化部门主管上升到政府主管。因此建议市政府成立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构,出台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

2、实施非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发展工程。⑴加强学术研究,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会。⑵成立民族民俗博物馆。⑶对我市丰富多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收集、整理,以音像、图片、书籍的形式加以保存和对外宣传。

3、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是依附在人身上的文化形式,以活态传承方式即家传、师传、村落传承和社会传承四种方式,人在则在,人亡则亡。因此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建议对侗苗文化中木匠、歌师、画师等代表性传承人加以保护,为他们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场所和经费。

4、建议将反映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程阳八寨、侗族大歌传承地梅林乡、苗族系列坡会的发源地之一的古龙村等重点村寨设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将她们正式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乡。制定《历史文化村镇和传统乡土建筑保护条例》和地方性法规,杜绝在民族、民俗文化相对集中且保存完好的村寨搭建现代建筑物。

5、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程阳风雨桥所在地的程阳八寨,投入重金加以保护、开发,使之成为我市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的拳头产品,并把它的发展目标定位在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

6、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品牌保护。对已经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保护、传承,积极引导,并通过媒体向外推介,让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始祖是我市三江县、侗族大歌之乡在我市三江梅林乡、苗族系列坡会发源地之一在我市融水县古龙村。同时要抢注商标,申请专利,得到法律保护。

保护文化遗产,打造风情柳州,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应立即行动起来,使我市丰富多采的侗苗民族民俗文化不至被相邻的贵州、湖南抢占,使之为振兴我市非物质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地方经济服务。

 

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200715

主题词:我市北面三县  非遗  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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