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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02-14   课题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指出:“发展小城镇对解决现阶段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就柳州市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市小城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柳州市共有86个乡镇,其中建制镇43个,集镇43个;被列为全国重点镇6个,自治区重点镇16个,自治区小康示范镇6个。镇域总面积1382849公顷,镇域户籍592977户,镇域户籍人口223.9万人,镇域暂住人口2.7665万人。

近年来,我市小城镇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规划布局逐步规范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城镇功能逐步配套完善,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增强,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一)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柳州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战略,制定出台《柳州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柳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及相关工作要点,把小城镇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各县成立了推进小城镇(或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层层签订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制网络体系。

(二)整体推进小城镇建设,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近年来,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我市逐步将临近市区的柳江、鹿寨、柳城三县融入“一小时经济圈”发展,将北部的融安、融水、三江三县融入“两小时经济带”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各县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水平因此得到较大提升,2009年柳州城镇化率达到50.45%,高出全国平均城镇化率3.85个百分点,比2008年增长1.63%,我市“中心城市(市区)-市域次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体系结构构筑基本成型,“一圈一带四轴”的城镇空间布局初步形成

(三)加大县域公路建设投入,城镇交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十一五”以来,我市对农村公路项目投资总额达13.63亿元(六县具体投资情况详见图1),共建设三级公路239公里,四级公路2915公里,路灯3385盏,桥梁132座,渡改桥项目912延米,乡镇客运站26个(详见表1)。截止目前,全市建制镇、集镇实有道路360.4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分别为12.72平方米、8.55平方米,乡镇通油路率达100%。此外,我市还重点实施了城乡互动大通道工程,通过推进雒容到鹿寨、沙塘到沙埔公路建设,加快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建设,不断拓展“一小时经济圈”、“两小时经济带”空间布局,为推进我市小城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

 

 

1:“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入情况(万元)

 

 

 

 

 

 

 

 

 

 

1:“十一五”期间六县乡镇客运站建设情况

 

投入资金

(万元)

所建客运站

柳江县

150

洛满镇客运站、流山镇客运站、里高镇客运站

柳城县

200

马山乡客运站、古砦乡客运站、龙头乡客运站、冲脉乡客运站

鹿寨县

400

雒容镇客运站、黄冕乡客运站、导江乡客运站、四排乡客运站、寨沙镇客运站、平山镇客运站、拉沟乡客运站、龙江乡客运站

融安县

150

雅瑶乡客运站、泗顶镇客运站、桥板乡客运站

融水县

100

三防镇客运站、汪洞乡客运站

三江县

300

八江乡客运站、梅林乡客运站、丹洲镇客运站、同乐乡客运站、良口乡客运站、高基乡客运站

 

(四)城乡统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十一五”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柳州市切实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以非公经济为基础的县域经济的发展。通过充分发挥市区工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县区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汽配、机械制造、制糖、化工、制药、丝绸等产业延伸发展,不断壮大县域工业,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2009年全市县域GDP339.3亿元,较2005年增长112%,年均增长21%;县域财政总收入为19.9亿元,较2005年增长59%,年均增长13%,县域经济的较快发展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五)加强编制规划工作,引导小城镇科学、规范建设。我市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规划先行,通过加强规划编制管理,适时修编调整规划,明确小城镇功能定位,做好各类配套规划衔接,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引导小城镇科学、规范建设。在编制完成《柳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柳州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围绕加快形成“一圈一带四轴”的城镇空间格局,从2006年起,我市先后投入1060万元编制经费按照国家120-140平方米/人的标准完成了54个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相应规划指导。

(六)突出重点,大力推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要求,市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乡镇村庄规划、街道维修、建圩亭(市场)、架桥、安装路灯,完善供、排水系统,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2008-2010年,市财政共下拨小城镇建设专项预算2489.2万元(详见图2)、每年每县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200-250万元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重点实施“农村三项会战”、“城郊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小城镇的人居和投资环境,共完成洛埠镇基础设施建设、程阳屯景区建设、洛埠镇基础设施建设等106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3亿元。截止2009年底,我市镇域建有生活垃圾中转站15个,防洪堤14.17公里,排水管道159.37公里,公厕190座,实有公共建筑面积达291.07万平方米。随着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完成和投入使用,我市小城镇面貌发生了较大改变,小城镇的城镇功能、承载能力、集聚能力、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得以进一步释放,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各乡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以全面发展。

 

22008-2010年市财政对小城镇建设资金安排情况(万元)

(截止20106月)

 

 

 

 

 

 

 


二、我市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市小城镇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和问题。例如,虽然我市城镇化率高于国家、自治区水平,但是在小城镇建设发展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区域不平衡现象,离市区较近的乡镇建设水平比较高,而各县,特别是北部三县小城镇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可见,我市小城镇建设与上级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要全方位提高小城镇发展水平,仍需要做大量工作。

(一)对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关键点,对我市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市部分领导干部对小城镇建设的复杂性、系统性、长远性认识不够,在有关支柱产业培育、土地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落实上行动迟缓,在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管理上也缺乏经营理念,思维模式还停留在等、靠、要的被动状态。此外,由于我市各县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居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小城镇建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广大群众还未切实感受到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氛围还不浓厚。

(二)城镇规模偏小,分布不均,经济基础薄弱,辐射能力有限。从整体上看我市小城镇总体规模偏小且分布不均。目前,除县城所在地城关镇外,我市大部分建制镇总人口不足3万人,规模普遍过小,而在城镇分布上,我市南部的柳江、柳城、鹿寨三县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分布较为密集,北部的融安、融水、三江三县建制镇分布较为疏散,南密北疏特征明显,城镇主要集中在柳江沿线、铁路沿线和公路沿线,分布不均匀。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边远山区的乡镇,交通不便,距离县城较远的集镇辐射能力和凝聚力较差。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各城镇的基础设施不能共享,各乡镇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及使用管理上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各乡镇都无法形成规模,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同时,由于小城镇规模小,人口少,社会需求不旺,没有消费群体,难以形成有影响力的市场,对厂商的集聚效应并不明显,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十分有限。

(三)小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有待提高。《建设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2001年年底前“搞好小城镇规划编制和调整完善工作”,但是目前我市还有32个乡镇尚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37.2%)。一些乡镇虽然编制有规划,但是相对比较简单、粗糙,当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发生变化后,也没有及时进行修编,导致规划落后于实际,使用难度大。例如,融安县城东片区控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融安县城融江两岸景观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安县骑楼古镇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个控规在分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方面设置不够合理,很难按规划设计指标进行实际操作。另外,《建设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设置专门的机构或配备专门的人员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乡镇一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建设”,而我市部分乡镇机构、人员、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目前全市86个乡镇只有57个乡镇设置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仅配备工作人员152名(见表2),其中融水县仅有两个乡镇设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三江县没有一个乡镇设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直接导致这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而已配备的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缺乏规划、建设等专业知识,村镇建设规划得不到高标准执行,部分居民自发建设,导致房屋密集度高、街道狭小,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缺少特色,严重降低城镇品位。

 

2:我市下辖六县乡镇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截止20106月)

 

县城管理机构

管理人员数量

乡镇管理机构

管理人员数量

柳江县

县建设局规划股

3

乡镇交通建设管理站

每个乡镇1-3

鹿寨县

县建设局村镇股

3

乡镇建设管理站

每个乡镇1-2

柳城县

县建设局规划股

3

乡镇城建办公室

28

融安县

县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

4

乡镇政府中兼职的乡镇建设助理,没有设定机构

不确定

融水县

县建设局规划股

4

除融水镇、和睦镇设有村镇建设管理站及每镇2人外,其他乡镇均没有机构、人员

三江县

县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

4

乡镇政府中兼职的乡镇建设助理,没有设定机构

每个乡镇1

 

(四)建设用地指标少,土地瓶颈制约小城镇建设速度。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非农用地实行冻结或从严审批的政策,农用地转为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受建设用地指标和成本因素的制约,加之我市在整理闲置土地、整合土地资源上的步伐缓慢,柳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比较少,小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格外突出,目前每个县150/年的用地标准使得一些项目因办不了土地手续而无法开工建设,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市小城镇的发展空间。

(五)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财权向上集中后,乡镇自筹建设资金渠道萎缩,很大程度上依靠向上级争取,而市财政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极大地影响了小城镇建设进度。除县城和个别小城镇外,大多数小城镇的环卫、园林、公厕、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缺乏,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也未能跟上,有的镇如沙塘镇水资源缺乏,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现有居民的饮水十分困难,绝大多数小城镇缺乏环保设施,特别突出的是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严重滞后,一些乡镇企业没有“三废”处理装置,工业废水等污水较为严重,这些都与现代小城镇发展要求相矛盾。

(六)小城镇建设缺乏产业支撑。我市六县中有三个县是国家或自治区级贫困县,产业化水平普遍较低,中小企业和现代加工业、服务业发展缓慢,产业层次、科技含量低,农产品结构单一,特色不够明显,缺乏竞争力,一些小城镇由于产业发展滞后,功能不配套,后劲不足,城镇经济对周边农村的支撑、辐射、凝聚作用较小,仅仅是相对集中的居民点,对转移农村劳动力、提升农村经济活力很难形成有力的拉动作用。

(七)小城镇建设体制、机制、政策等有待完善。现有一些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管理要求。例如,在剥离户籍管理的社会功能上进展缓慢,户口迁移至小城镇还需额外增加行政许可,导致进城农民不能通过落户的方式彻底转为市民,享受像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对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还未能充分显现。

三、外地小城镇建设成功经验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不断推进的需要,各地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纷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发地在例如集约整合土地、建设资金来源、扶持支柱产业等不同侧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创新,这些外地小城镇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给我们带来有价值的借鉴与参考。

(一)北京、天津、四川成都等地创新思路,解决小城镇建设土地、资金难题。

北京市榆垡镇为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利益保障、入区项目征用土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建立了小城镇土地基金会,采取用地项目和被占地村队双入会的机制,用地单位将补偿费转为会费入会,作为土地基金,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作为资本入会。村队享有土地永久性收益权,土地基金会统一对入会土地进行招商、融资、开发建设。土地基金会的运行带来的好处有:建设项目用地难、资金不足的问题得以解决;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利益得到保障;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完成,小城镇投资环境得以提升。

天津市围绕破解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推出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所谓宅基地换房办法,就是按照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下,高水平规划建设富有特色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的一套住房。新的小城镇,除了农民的住宅区外,还规划出一块商务区或经济功能区,用未来这部分土地的出让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增加就业岗位、用于还迁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险。原来的宅基地统一组织复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总量不减,质量不降。

四川省成都市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上,坚持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突破口,通过“拆院并院”和土地整理并行实施的“区域土地综合整理”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项目建设,实现农民向社区和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从而有力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化、资本化,初步实现了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的阶段性目标,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缩小了城乡差距。

(二)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

景洪市普文镇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依托该镇土壤气候条件适合云南小粒咖啡生长的有利条件,通过政策上鼓励,资金上扶持,建立技术、信息等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咖啡产业化发展。指导帮助农民和种植企业按照支部+农户、企业+农户+基地的模式,组建了咖啡专业合作社,形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推动了咖啡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产业化发展。合作社规范咖啡种植、管理,开展种植、加工等技术培训,提高了咖啡生产水平和咖啡豆质量,架起了农民“入市”的纽带桥梁,效益明显增加。针对部分种植户缺乏资金的困难,政府主动与信用社协调,加大了咖啡种植小额信贷业务。咖啡种植已发展成为全镇重要的特色支柱产业,为该镇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财力基础和旺盛的人气支撑。

北京市大兴区统筹城乡,依托自身区位优势,把小城镇的产业发展纳入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之中,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大胆定位,选准方向,通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助力小城镇建设。如今已形成了魏善庄的新媒体产业、榆垡的节能环保产业、采育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安定的精细化工、庞各庄的体育休闲5个新兴产业基地,为该区的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小城镇发展日新月异。

四、对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的一些意见建议

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市委提出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战略的关键所在,对于我市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缩小城乡差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当从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地位,继续加大投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各项资源,切实把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任务的艰巨性。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把加快小城镇建设工作作为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二是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将“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小城镇”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任期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各级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属办公室,通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及不断加大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力度,建立起落实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市的小城镇建设工作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加快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媒体,对建设发展小城镇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提高群众建设小城镇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发挥居民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突出特色,科学规划,确保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要做好小城镇的建设工作,就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管理。一是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规划,对涉及小城镇建设的一系列规划做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尚未进行总体规划或总体规划已滞后的乡镇要尽快制定和完成修编工作。二是规划应立足于各地不同的地方民族和文化传统,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特点、地缘位置和风土人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能够突出地方民族特色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风景名胜区、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黄金旅游通道沿线、县城新扩展区等区域和地段内的新修建筑物必须充分体现民族地域特点,外观造型合理运用民族建筑符号,从而引导城镇营造出独具特色、具有民族文化气息的建筑风貌。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城镇建设。规划要突出重点,我市在推进小城镇建设的进程中,应该防止出现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现象。加快小城镇建设必须尊重规律,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突出重点,要通过统筹推进各乡镇建设,抓好中心城镇建设,带动其它城镇建设发展的办法,逐渐形成和完善能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城镇体系。现阶段可以考虑优先发展各县城关镇和重点镇,并在北部三县中选择一个县城,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规划要求将其打造成为市级次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四是小城镇建设规划要突出土地生态环境协调意识。规划是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小城镇建设要从规划阶段开始重视耕地和环境的保护工作,要围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从小城镇的布局、建设规模、发展方向等方面对小城镇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安排基本农田布局,保证环境、耕地保护与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进行,避免因盲目建设造成的环境灾难和耕地减少,真正做到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集约用地、防止环境污染,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五是要做好近期建设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对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根据我市土地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实际,对诸如工业园区、住宅小区、街区、各类市场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编制近期建设详细规划,注意强化规划衔接,提高小城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六是要同时做好小城镇宏观发展规划和微观发展规划两个方面的规划,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整体效果和功能。宏观发展方面,主要是依据一定区域内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小城镇进行合理的布局,使得小城镇的数量和区位都达到最优化的水平,在微观发展方面,对具体小城镇中的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和生活区等各个功能小区,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布局,以提高小城镇的整体建设水平。七是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的领导和督查工作。要加强对小城镇规划的管理和监督,对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建设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确保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八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抓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为规划的执行管理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实施土地配置机制创新,妥善解决小城镇用地问题,确保小城镇建设顺利进行。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紧张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是落实土地储备政策,统一调配使用闲置存量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对闲置存量土地实行统一调控,对城镇范围内的无主地,各种原因调整出的原国有划拨土地,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国有土地实施收购储备,定期发布储备土地信息,促进和加快闲置土地的盘活。二是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充土地交易市场功能,加快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适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特点的流转程序与实现形式,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供平台,在确保耕地面积总体动态平衡的基础上,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三是要依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土地需求出发认真考虑城镇布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进行乡镇合并和并村入镇,通过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制定村镇一级城镇化农民集中居住工程的建设规划,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村屯集中归并、并村入镇、乡镇合并,达到整合土地、集约用地、缓解小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的目的。四是尽快出台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办法,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复垦多少,建设用地才增加多少。同时,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流转和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兑换土地异地建设等好做法,促进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推进五是加强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土地执法的巡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强化乡镇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村级土地监察信息报送制度,采取有效执法,克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措施不力和打击不力的现象,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确保小城镇建设规范用地。六是结合旧城改造工作,立足现有存量土地挖潜力。目前,小城镇建设中的存量土地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要尽可能利用存量土地,立足于内部挖潜,促进土地利用从粗放扩张向集约综合开发和多维空间利用方向转变。要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在充分考虑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村居住集中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通过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各种设施,促进小城镇周边零散居民点向镇区集中,居民向住宅区集聚,通过旧城改造过程中对原有土地的清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七是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要从大局、长远、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能以超前为借口,盲目扩大规模,要把控制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作为重点来抓,尽量避免各种建设用地浪费现象的出现。

(四)强化经营城镇的理念,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的完善与否,是促进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按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小城镇特色和优势,充分运用有关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得到国家的扶持,积极向上级争取用于小城镇交通道路、排水、排污、垃圾处理设施和教育、医卫、文化场馆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专款。二是根据各乡镇建设的现状和规模,适当加大财政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统筹发展力度,促进区域间的平衡发展。要正视对小城镇建设投入比例不合理的问题,调整财政收入分配结构,适当加大对少数问题突出,明显制约发展,群众呼声很高的小城镇建设方面的投入,促进各乡镇的发展。三是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改变以往由政府独家投资的模式,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开放小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限制,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外商投资多元主体构成的市场化、高效益的投融资模式,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建设。四是加大金融机构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良好的金融政策环境是小城镇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拓宽相关金融服务领域,增强小城镇获得建设贷款的融资能力,缓解小城镇建设的融资困难。五是在目前建设资金普遍短缺的情况下,要依据各镇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阶段性建设目标,合理使用资金,采取分步、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投资建设。六是运用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方式,扩大小城镇建设资金来源。推行小城镇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和有偿服务制度,走企业化经营之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此外,还可以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公用设施的冠名权给企业和个人筹集建设资金。 

(五)培育产业,壮大镇域经济,夯实小城镇建设经济基础。一是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分析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立足小城镇现有的资源、交通、工农业状况、市场现状,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以发挥资源优势及区位优势为出发点,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选准、培育特色主导产业,确定各自的重点产业,做好产业规划,用规划引导好产业的发展壮大,摆脱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引起的低水平恶性竞争,为小城镇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有乡村企业的小城镇,要搞好小城镇的各项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环境、产业定位等,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促使形成产业集群,实现规模经济,提高集群整体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和城镇经济发展。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主导农产品为资源,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快培养和扶持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龙头企业要推行大企业战略,扶持和培育一批贸工农一体化、资本结构多元化、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及食品工业企业集团,切实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形成一批专用、优质、稳定的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四是要宣传和落实好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提倡和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创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繁荣发展农村经济。要鼓励返乡农民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规模化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及流通经营,增加返乡农民收入。对回乡创办企业的农民工要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减化审批手续,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为返乡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使他们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以此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繁荣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小城镇的建设发展水平。五是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资本到小城镇投资创业。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和资金转移的机遇,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把激活民间资本、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等措施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招商引资,进一步把规模做大、把企业做强、把基础设施做优,吸纳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壮大我市小城镇建设的经济实力。六是要培育小城镇社会化服务产业,积极引导城市商贸、金融、物流等第三产业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市场容量,按照商品资源状况、商品流通规律和小城镇的特点,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集散能力的农产品、小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和综合贸易市场,积极发展商品流通、信息、咨询、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第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六)解放思想,创新制度,从体制和政策上推动小城镇建设。一是对现有小城镇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要进行梳理、评估和分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城镇建设方面的现有政策体系,尽快出台详细的贯彻实施办法,定期召开加快小城镇建设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制度化。二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力度,选择一些试点镇进行改革试点工作,大胆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典型带动,探索解决我市小城镇建设发展存在问题的途径,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也为下一阶段的小城镇建设提供参考示范。三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增强县城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根据调优、调大、调强的原则,试行小城镇兼并联合,加快撤并规模偏小的乡镇,重点撤并乡镇域人口较小的乡镇,尽快将重点镇的规模调整到位,从而解决乡镇数量较多、规模偏小等问题。四是试点实行扩权强镇政策。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要赋予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的小城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财力,着力下放城建、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发展小城镇建设的后劲。五是对涉及小城镇建设的各种审批程序,要转变观念,开辟绿色快速通道,清理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免收费和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为小城镇建设创造宽松环境。六是改革户籍制度,降低城镇户口迁移准入条件。实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原则,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使户籍登记准确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从而建立起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流动的户籍管理制度。七是制定相关土地政策,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宅基地换房等政策,鼓励进城农民对土地承包权进行有尝转让,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增强小城镇对农民的吸引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解决进镇农民离土不离乡的问题。八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总之,要靠制度搭建起农业人口在城镇的进出通道,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创造出良好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柳州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2]《关于柳州市近年来小城镇发展总体情况报告》。

[3]《柳州市小城镇建设情况汇报》。

[4]《柳州市城镇化建设情况汇报》。

[5]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柳州市小城镇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6] 柳州市交通局:《“十一五”期间县域公路建设投入情况》。

[7] 柳州市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小城镇建设调研座谈会的汇报材料》。

[8] 柳城县政府:《柳城县小城镇建设情况汇报》。

[9] 融安县建设局:《融安县小城镇建设调查》。

[10] 三江县建设局:《三江县2009年城镇化建设发展概况》。

[11] 石祥:以创新推动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关于对榆垡镇土地基金会的调查与思考,《大兴调研》,2003年第10期。       

[12] 胡睿宪:对北京市集体土地流转与工业用地模式的思考,《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2期。

[13] 胡运霞:农村宅基地换房流转绩效研究––以天津市华明镇宅基地换房为例,《小城镇建设》,20084

 

课题组成员

 

 长:张乔林  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员:曾永寿  市政协副秘书长

 博  市政协经科委主任

   柳东新区规建处处长

施显如  市政协经科委副主任

   市政协经科委秘书科科长

   市政协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市政协经科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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