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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柳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关于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情况视察报告
2009-08-27      经科委 上传

 

   按照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统筹安排,驻柳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在自治区政协常委、柳州市政协主席胡锦朝和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共柳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爱群两位团长的率领下,于2009年7月14日至16日就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视察。视察活动得到河池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视察期间,视察团听取了河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刚同志的《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宜州市污水处理工程、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江小山峡等地的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河池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提出和实施了“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和电力工业基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生态民族文化名城”的发展战略。特别是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下,采取积极措施,迎难而上,艰苦创业,努力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7.31亿元,同比增长13.01%,增长率连续5年保持12%以上;财政收入40.23亿元,同比增长17.23%。今年上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虽然河池市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河池市委、市政府面对困难和挑战,立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良好发展势头,从市情出发,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和措施,通过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全市经济呈现出企稳回升的积极变化,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仍然达到了12.01%。

——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力度明显加快。近年来,河池市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扎实推进。2008年,河池市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211.03亿元,特别是在抢抓中央新增1000亿元扩大内需投资机遇中,落实中央新增投资项目398项,总投资72.87亿元,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5.64亿元,占全区落实资金总数的12.95%,居全区14个地级市首位。今年河池市全社会固资投入计划目标为330亿元,比去年增长56%。今年上半年,河池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月递增,全市有10个县(市、区)投资增速均超过40%,为河池市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环境保护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绩。2008年,河池市实施节能技改项目9项、减排项目14项,总投资1.75亿元。23家重点耗能企业完成节能量20.6万吨标准煤,完成全年6.45万吨标准煤任务的319%。今年一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1.6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5.3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2.7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8.8%。1—5月,全市31家重点能耗企业节能3.81万吨标准煤,完成年节能目标任务的51.8%,减排化学需氧量(COD)5256.7吨。上半年,河池市中心城区和十个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类水质标准。

二、河池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通过视察,我们也了解到目前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总量相对偏少,加快发展压力较大

河池市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全市11个县市都是贫困县,其中9个属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7.31亿元,排全区第9位,人均GDP不到1万元,约为全区平均水平的60%,排全区倒数第二位。今年计划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约415亿元,按人均计算,仍然不足全区平均水平的65%。由于经济总量少,投资量相当微弱。尤其是,河池市以有色冶炼为主,受去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影响,有色冶炼出口受阻,全市企业大面积出现生产困难。面对如此局面,河池市加快经济发展压力较大。

(二)节能减排任务艰巨,面临形势十分严峻

自治区下达河池市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是:万元GDP能耗较2008年降低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26%;31家重点耗能企业年节能量为7.3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7.04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4.90万吨以内由于许多工业企业,长期以来在环保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投入不足,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普遍下滑,河池市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形势非常严峻。

(三)生态环境相当脆弱,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河池市矿产资源丰富,历史以来,河池市经济以采矿和有色冶炼为支柱,一千多年的无序开采,乱砍滥挖,不但导致了个别地方矿山生态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部分地区重金属长年沉积,形成地表、地下水体污染隐患,造成当地江河、饮用水源水质下降。例如,刁江流域部分河段,由于受采选矿业大量的含锌、镉、砷、铝废水直排江中,造成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形成黑水河、毒砂河,生态环境极其恶化。

二是一些企业废水直排,危害江河甚至地下水生态环境。由于河池市采、选、冶以及其它化工企业均没有废水生化处理设施,部分企业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排江河甚至排入溶洞,危害河水甚至地下水生态环境。一些企业虽然安装了环保治理设施,但却不正常运行,直排、偷排现象依然存在,造成水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三是不规范的废渣堆放和垃圾填埋方式形成污染隐患。一些企业危险废物暂存、运输过程未能达到国家技术规范管理要求;很多企业一般固废、物料堆放场地也未能按国家要求建设;生活垃圾采取原始的填埋方式,存在不稳定因素。这些不规范不科学的处置方式,极易造成雨水冲刷渗漏,污染河流。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河池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委员们提出了以下五点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和水电基地,积极走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河池市素有“中国有色金属之乡”和“中国水电之乡”之称,把河池市打造成中国有色金属基地和水电基地,具有十分有利的基础和条件。但由于河池市是后发展、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属“吃饭财政”,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财政收入下降严重,经济陷入困难。且缺乏大型企业加盟,河池市的冶炼和水电开发仍处于单一和粗放型经营,特别是,尽管固定资产投资有了大幅增长,但环保设施投入并没有同步跟进,单靠河池市的力量打造中国有色金属基地和水电基地,极易造成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的低端型开发,形成恶性循环。为此,建议自治区:

一是抓住国家出台有色金属产业振兴计划和水利发展计划的良好机遇,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河池市建设有色金属和电力新型产业基地创造条件。帮助河池市搞好产业规划,引进大型工业集团加盟河池市有色金属行业,提高河池市产业档次,壮大河池市支柱产业,利用河池矿产资源优势,形成主导市场甚至支配市场的态势。

二是给予财政倾斜,一方面改造现有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扶持河池市有色金属和水电新型产业基地开发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并与生态景观建设结合,走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尽快解决河池市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

由于历史以来的无序开采,造成河池市矿区重金属长年沉积污染地表地下水质,已对河池市及其周邻地区人民甚至子孙后代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按河池市现有的物力财力,无法做到规范开采和有效治理,必须靠自治区和国家财力支持。例如刁江污染,涉及红水河源头南丹县、金城江区、都安县及其下游广大地区,已造成南丹段两边农田严重受损,1000多亩农田变成了“毒砂田”无法耕种。刁江是珠江水系之一,刁江的污染不仅仅限于河池地区,对珠江流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关于刁江治理问题,河池市已经编制了治理的可行性报告,第一期治理费用预算6.4亿元,整个河段综合治理预算费用需要20亿元,单靠河池市显然无法解决。参加视察的委员们认为,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源于计划经济,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有责任帮助河池市进行治理。为此,建议自治区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刁江治理工程进行充分论证后,上报国家,争取纳入国家治理大江大湖计划内,解决其资金和施工问题。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源治理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2009年底,全区不设区的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必须建成并投产。2010年底,所有县、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建成并投产。从河池市的实际情况看,在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源治理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建议自治区加强督促和给予资金支持,尽快促成相关工程建设完工:

一是尽快落实沿江各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项目,并加大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按计划在今年底完成。

二是全面规划矿产尾砂及废弃物储存处理工程,尽快完成河池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逐步解决有色金属选、采、冶伴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存放问题,消除因大量危险废物不规范存放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对选矿中遗留的尾砂,进行集中储存,既防止污染扩散,又为今后再次利用提供可能性。

三是尽快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河池市区目前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德胜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由于该垃圾填埋场的容量已接近饱和,必须尽快规划建设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以防止垃圾对水质的二次污染。

(四)增强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环保工作已成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对河池市有如下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树立从源头治理和预防环境污染的思想,克服以牺牲环境和透支资源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努力营造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在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的环保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力度,创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市级间信息沟通渠道

 去年河池市发生的“8.26”、10.3事件,虽然得到了较好的处置,但也给了我们一个警醒。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相邻省级行政区域的,事发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的同时,及时通报可能波及的其他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因此,我们建议:由自治区统一安排与协调,促进上下游关系的相邻市,例如,河池市与柳州市,相应地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遇到突发事件,特别是水污染事件,事发地市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也及时向下游邻市环保部门通报,以便使下游邻市有足够的预警时间,采取及时的处置办法,提高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减轻危害。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驻柳委员视察团

                 2009年7月

 

 

视察团在反馈意见会上

 

 

视察团在河池市视察宜州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前左二:视察团团长、柳州市政协主席胡锦朝;前左一:视察团团长、柳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苏爱群;

前右二:河池市政协主席邬弘辉;前右一:河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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