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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06-03      经科委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200958日,市政协经科委组织农林水组政协委员进行了调研,在对柳州市向量实业公司和京龙生化公司两个农业龙头企业实地考察调研后,就扶持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行了座谈研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柳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柳州市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长计划》,通过资金扶持、项目保障、招商新建等各种措施,现已培育出48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1家、自治区级7家、柳州市级40家,形成了甘蔗、桑蚕、竹木、油茶、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种植与加工群。2008年,48家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40多万户,增加就业岗位1.5万个,上缴税金3亿多元,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方面,显示了突出的作用。

二、  柳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企业规模小,区域和产业发展均不平衡

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三江县、融水县规模经营的涉农龙头企业少,家庭作坊多。我市48个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11家,主要分布在三江县、融水县和融安县。在农业生产结构中,表现为种植业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养殖业比重相对较低。在农业产业内部结构中,高效农业比重过低,低效经济作物比重较大。

(二)精深加工少,产业链短,资源利用率低

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精深加工很少,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如桑蚕产业,目前仅限于加工成生丝外销,尚不能深加工成丝绸、服装、毛毯等高端产品。而茶叶、油茶多以加工销售干茶、散装油等低端产品。即使是目前产业化经营水平最高的甘蔗产业,也只是以制糖为主,未形成酒精、乙烯、乙醚等高端产品加工能力。其他产业一般由“流通型”企业直接销售原材料。

(三)经营机制弱,与农户、生产基地之间关系脆弱

多数加工企业与农户、生产基地之间既缺乏紧密的连接关系,也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与农户和基地的连接是在集贸市场上,或者是通过单纯的购销关系实现,尚未形成规范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格局。由于利益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双方信誉度下降,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部分合同意识淡薄的农户自然趋利地将农产品卖给高价者,造成企业选项投入资金流失;而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个别企业出现按市场压价的现象,即使是具有实力的企业能够按规履约,但受种植因素制约,执行起来也不规范,没有制控于合法的框架内运行。

(四)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低

由于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不大,未形成深加工产业链,且除凤糖外,其他尚不具备中国名牌、全国驰名商标等品牌效应,使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低,易受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从而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平稳发展。如桑蚕生产,几年来已出现“三起三落”的惨痛局面。2008年发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我市茧丝和水果等产品出口严重受阻,价格暴跌,生产成本加大,企业大面积亏损,资金短缺,生产经营受困,甚至造成了部分订单农业无法兑付。

三、发展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做好服务,创造更为宽松优越的发展环境

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领导,完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创造更为宽松优越的发展环境:一是建立政府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增强市场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引导帮助农业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形成整体合力,协调行业内部的经营行为,搞好行业自律,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体现特色”的原则制定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农业龙头企业结构布局,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做大做强桑蚕、茶叶、油茶、水果、蔬菜、离畜加工等优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加快整合、改造、提升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四是促进产业升级,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开发市场、创新产品和技术;五是实施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加强产品宣传,扩大品牌效应,并为企业做好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服务,制定质量和生产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信誉度。

(二)重点扶持,建立试点,积极培育示范性农业龙头企业

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鼓励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形式,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形成企业集团,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产品资源开发的规模和档次。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搞好资本运行和资产重组,迅速壮大实力,以大企业的形式带动大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一部分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做为试点,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他们与其他中小企业的兼并联合,形成集团,进而向跨国公司发展,打造成为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主力。如柳州市向量实业公司是我市目前最大的“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2008年自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00多亩,并以“公司+基地+农户”形式,实际经营面积5万多亩,销售量2万多吨,带动农户1.2万户。今年初,该公司与美国一大型农产品批发商签订了农副产品大批量外销意向,按意向目标,鹿寨县45万亩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纳入经营范围仍不足以满足需要,计划扩展到整个柳州乃至全广西。政府不妨将其作为试点,给予资金、政策方面的扶持,使其快速成长壮大,培育成示范性龙头企业。

(三)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占据高端产品市场

发展精深加工,生产高端产品,延长和完善产业链条,不断占领高端市场,不但可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税收,而且对稳定市场,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保护农户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精深加工,可以采取鼓励现有加工型龙头企业努力开发高端产品,也可以积极引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外地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如加大对桑蚕加工企业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趁目前“东桑西移”时期江浙各企业和科研所逐渐萧条尚未改行的大好机遇,尽快到江浙一带挖企业、挖人才、挖机械、挖技术,迅速装备柳州桑蚕生产加工行业,并建立配套的各类科研所,使我市桑蚕加工业顺利向纺织、丝绸、服装、毛毯等高端产品延伸。蔗糖产业可以向生化技术发展,应当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和措施,逐步调整甘蔗产品结构,扶持企业开发利用甘蔗、蔗渣和糖蜜生产燃料乙醇等生物能源项目,并进一步向生产乙烯、乙醚等更高端产品产业延伸。

(四)促进企业与农户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农业龙头企业要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必须要延伸到农业生产各个领域,需要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基地和销售体系,这都与农户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龙头企业要参与基地建设,最好建立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同时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着眼,正确处理好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主动为农户提供技术和生产资料服务,通过保价收购、利润返还、农户以土地入股分红等措施,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一体化机制,让企业和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收益,树立共谋发展的意识,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柳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20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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