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2006年6月28日至29日,市政协经济科技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朱润娟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二轻联社所属集体企业改制及生产经营的情况进行调研。期间,委员们在听取市二轻联社领导的综合情况介绍后,深入到市天一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水编厂)、市鑫马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原双马集团)进行实地调研,分别与企业领导、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通过调研,委员们对二轻集体企业的改制和生产经营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二轻联社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大多数组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我市二轻集体企业进入黄金发展时期,也曾一度创造过辉煌,涌现出“双马电扇”、“都乐冰箱”等全国知名的家电品牌。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二轻许多集体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情况,由于种种原因而面临艰难的困境,逐渐出现滑坡和衰退。因此,深化二轻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企业摆脱困境的必然选择。
2003年初,市二轻联社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二轻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在总结过去几年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柳州市二轻集体企业2003年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柳二轻字[2003]4号)文件,明确了二轻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并强调企业改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改制操作程序可参照柳政发[2002]47号文件的有关内容,具体办法按照“一厂一策”和“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二轻集体企业改制工作。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几年来,我市二轻联社及所属的集体企业,面对集体企业资产构成复杂,困难企业多,缺乏上级有关集体企业改革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等诸多困难,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市集体企业产权度制改革,努力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在明晰产权,实现身份置换,分流安置职工,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活困难和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为我市深化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仅二轻联社为支持困难企业改制,就筹措资金2600多万元,用于解决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补交职工养老统筹、医疗保险费支出,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紧缺等困难。据介绍,我市二轻系统原有34家集体企业,10家二层机构(公司),1所中专学校。目前,除一家特别困难的服装厂尚未改制(含服装二厂)外,大都数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破产、自行终结等改制形式进行了改制。企业改制后,还有16家企业(公司)继续维持生产和经营、1所中专学校(托管),其余27企业(公司)已终止运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二轻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少数企业改制后,生产平稳发展,并显示出经营机制灵活的优越性。但也有许多改制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生产经营仍处于艰难的困境。特别是一些企业由于改制后产生的遗留问题,引起职工争议或上访,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影响。二轻联社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困难企业多,整体经济和效益下滑。由于原二轻集体企业大部分都是困难企业,改制后的16家企业,除衡器厂、剑泉标牌厂、金银华公司等企业生产发展平稳和效益有所提升,多数企业虽能维持生产和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生产和效益都不同程度的下滑。如市天一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主要原材料聚乙稀价格从每吨0.7万元上涨到每吨1.3万元,造成生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2005年该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342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1%;利润总额-120.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85.31%。据统计,2005年,二轻联社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24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3%;工业增加值13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8%;利润总额-7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8%。由此可见,二轻企业经济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2、资金和人才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许多企业由于缺少资金和技术人才,无法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改投入,生产设备陈旧,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如市鑫马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采取“脱壳”经营方式,减轻了沉重的债务,恢复了原企业(双马集团)几乎停产的生产经营活动,但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研发人才(该企业在辉煌鼎盛时期,技术人员曾有200多人,目前大专以上技术人员仅有7人),无力进行新产品开发。企业传统家电产品电风扇虽然质量较好,在消费市场还有一些名气,但产品价格高,款式旧、功能少和品种不多,在市场已无竞争优势。2005年,企业销售产品10多万台,产品销售收入25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27%。据介绍,全国每年电风扇生产量上亿台,国内市场需求约5000万台。面对广西每年约150万台的消费市场,企业处境窘迫。
3、部分改制企业职工收入偏低。从调研所到企业了解到,虽然改制企业依照《劳动法》,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建立了较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委员们认为,职工收入偏低等一些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据企业领导和职工代表反映,由于原材料上涨,产品生产成本高,产品品种单一,加上产品需求季节性强,企业又无法得到银行贷款,解决生产急需的流动资金,至使企业产品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无法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如市天一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介绍,在广西除水泥、化肥外,仅蔗糖生产,每年编织袋需求量约1.2亿条,其中凤糖每年就需要1200多万条。而企业年生产能力约5000万条,2005年因资金困难,只生产了1500多万条。企业职工收入因停产待工而减少,每月收入只有250元—300元的基本工资,扣除社会养老等保险金已剩余不多。由于职工工资收入主要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效率工资确定,如果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一线职工的收入就难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因此,改制企业职工收入偏低,加剧了职工的不稳定因素,对此类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4、集体企业改制缺乏政府具体指导。我市二轻集体企业改制涉及城市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企业群体和众多职工及社会弱势群体,改制难度非常大。由于改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在没有国家相关改革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下,更迫切需要政府的具体指导。我市在实际改制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政府相关部门缺位,政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职能是由二轻联社代理行使。因此,二轻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中出现的诸多重大问题,政府没有一个部门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二轻联社力所不能及的。管理体制不畅,政府指导缺位,政策不配套,使二轻集体企业改制成为了“被遗忘的角落”。由此产生的改制矛盾激化,引发职工上访就在所难免。据二轻联社领导介绍,近几年,在我市群众上访事件中,二轻企业职工上访占60%以上。虽然大多数问题已得到解决,但出现这些情况,政府和有关方面都应当认真总结和反思。
5、一些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由于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出台统一规范指导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因此,我市二轻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面临极为困难和复杂的局面,一些企业也存在不规范现象和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而引发矛盾的问题,如企业改制前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问题、在职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提取改制“备用金”权属不明问题、企业“呆、坏帐”处置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由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也因此引起部分职工的争议和上访。许多问题虽然在有关方面经过做大量的解释工作和与职工反复协商后得以解决,如市天一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取改制“备用金”的二次分配问题、市塑料二厂职工安置费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但一些未解决的遗留问题,企业本身已难以解决,亟待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这些问题如久拖不决,必然会矛盾激化,不但影响改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应引起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针对二轻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委员们提如下意见和建议: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体经济改革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还特别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位”。“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推进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加快国民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对增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市深化二轻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是企业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感。目前,改制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的支持和工作的指导,切实把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改制企业稳定发展的大事抓好,积极为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切实加强对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我市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二轻工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当前正处于关键时刻,更需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强对深化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建议政府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集体经济改革、改制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在二轻联社的配合下,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改制企业遗留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和发挥行业部门“维护、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的职能。
3、出台政策和措施支持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涉及的面广,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目前虽然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但不少省、市都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促进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建议政府也能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条例》,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和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支持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二轻联社改制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政府应把这些企业纳入到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范畴,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这是适应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也符合改制企业的实际。通过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用好用足国家和地方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如我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应对有产品有市场的已改制企业进行信贷扶持等等。
4、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已改制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另外,合理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效益。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此过程中,政府应考虑对困难企业的扶持,实行政策倾斜,帮助困难企业走出低谷,使企业效益得到快速提升,为企业增加职工工资创造条件。
5、充分发挥二轻联社的职能作用。二轻联社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联合社,为我市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市政府应当按照《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加强对二轻联社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二轻集体联社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集体与个人、经营者与一般职工的利益关系,促进改制企业积极、健康地发展。在新的形势下,二轻联社要努力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机制。要上为政府忧排忧解难,下为企业服务。二轻联社要切实加强联社资产管理和运营,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联社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联社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自我生存发展和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200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