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通过分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必然性,提出进一步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对策。包括:统筹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上给予倾斜,抓好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选准发展新兴产业的突破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进高级人才,寻求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机会;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新兴产业发展;鼓励民营经济进入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等。
随着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对于柳州而言,“十二五”期如何才能发挥自身优势,培植适合当地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地方政府迫在眉睫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
2010年柳州市四个新兴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95亿元,比2005年的23.95亿元增长了1.04倍,“十一五”期年均增长15.37%。其中机电一体化产业产值21.73亿元,新能源环保业产值13.09亿元,生物及制药产业产值11.79亿元,新材料产值2.33亿元。据统计,全市现有新兴产业企业86家,其中亿元企业达20家。目前,这些新兴产业发展还存在产品研发成功后缺乏市场开拓能力、产业发展速度缓慢等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一、统筹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我市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既要合乎国家、自治区发展方向,又要具有适宜本地发展的侧重点,扬长避短,科学合理的选择新兴产业项目的立项和发展,狠抓项目落实,在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两者间平衡发展,共同提升。同时,围绕柳州市产业结构转型的需求,构建相应的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预应力制造等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开发新产品所必需的数据库、标准和流程,构建从整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设计到试验试制的比较完善的开发体系;进一步提升广西铟检测中心、广西铟锡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功能。
二、政策上给予倾斜,抓好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我市出台地方政策要在企业进入市场的时机上具备较强的倾斜性、弹性和可操作性,设置合理的门槛,科学有序地引导企业进入新兴产业市场。同时,结合我市高新区现有的产业结构特点和技术优势,利用好高新区现有的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平台,使高新区成为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空间载体,并将新兴产业作为主业,集中优势,统一协调发展,成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化科技对接平台。
三、选准发展新兴产业的突破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依托基础雄厚的传统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方式为主,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将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延长,提高传统产业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对于柳州没有基础的产业,可以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培育和发展相关产业,积极寻找和发现产业发展的空白点,在产业发展的某些领域争取做到先行一步,积累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同时,我们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社会形成尊重他人知识成果、尊重他人的创新创业。并且要完善监管组织体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四、引进高级人才,寻求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机会
在选准我市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后,引进在所涉及领域内具有带头作用的人才,并寻求与国内实力较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机会,采取“异地研发”的形式,解决我市科研力量薄弱、突破科技力量缺乏的实际困难。通过“异地研发”,利用发达地区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开展研发,其成果落地我市生产,人才可以“引而不进”。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高级人才为我市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供科研和技术上的支持;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高级人才不愿落户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难题。待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学术和科研环境进一步改善以后,再逐渐引进高级人才和科研院所落户我市进行科研工作。
五、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新兴产业发展
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较长时间,建议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充足的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资金扶助。同时,要充分借助柳州已有的投融资公司,大力引进民间资本,扩宽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渠道,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探索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等工作。
六、鼓励民营经济进入,以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由于民营经济在自主创新方面更主动、更灵活,因此,建议政府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新兴产业领域发展,从而利用民营中小企业的优势,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同等条件下,使民营企业所获得扶持力度不低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时,我市民营中小企业也可以借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机遇壮大自身规模和力量,改善民营中小企业原有的缺陷和不足,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不断转化,实现我市民营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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