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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有效解决职工工资增长难题
2011-01-22     

柳州市总工会

 

【内容提要】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本文就近年来部分企业职工工资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同步提高,从而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普遍建立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解决职工工资增长难题。

 

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有许多新提法和亮点,集中体现在 “普遍较快”、“同步”、“明显”、“显著”这十个字上,这些都是党中央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追求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工资收入是职工权益的核心,能否获取合理劳动报酬,是影响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大力推动工资协商制度,实现广大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表现。2010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了“两个普遍”的重要指示,其中之一就是要在已建工会的企业中“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努力实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统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根本目的,就是用和谐的思路,通过民主的方式、互动的渠道,在协商过程中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在劳资矛盾中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二、柳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状况

早在2000年底,为贯彻20001126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我市就成立了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逐年提升工资指导线标准作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升最低工资保障线和欠薪预警机制作为保障措施,成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重要保障。在建设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作中,坚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三方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注重根据企业实际工资能力和企业在执行工资制度方面存在矛盾的情况确定协商内容,重点把握协商的实际效果,努力争取企业与职工“双赢”的协商效果,强调职工所关心的工资和劳动报酬增长问题。目前,我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应建制3909家,已签订集体合同2541家,建制率达65%;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986份,覆盖企业2385家,覆盖率达61%。我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美好柳州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目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

近十年来,我市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王兆国同志提出的“两个普遍”之一—在已建工会的企业中“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特别是在一些非公企业,难度更大。据调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越差的企业,其劳动关系出现不和谐的问题越突出,大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主要表现在:

(一)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非公企业经营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缺乏认识,错误认为工资就该由“老板”说了算,认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意味着为员工加薪、提高企业成本,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存在“不愿协商”问题;

(二)企业中有的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担心得罪“老板”丢“饭碗”,因为他们中的多数均是企业行政方任命的,这种人事体制方面因素的现实制约,使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很难理直气壮地提出协商要约,存在“不敢协商”问题;

(三)有的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缺乏法律政策和劳动工资知识,缺乏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尽管广大职工对工资报酬虽然有着强烈的期待,但对工资集体协商活动了解不够,存在“不会协商”问题等。

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够建立劳动报酬的增长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部分企业当前劳动报酬偏低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初次分配关系的调控等,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建议:

(一)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我市党政“关注民生”工作大局,并以党委、政府或“两办”名义下发专门文件来普遍推进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对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

(二)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大“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力度,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保证,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客观要求和主要目的;

(三)研究制定并出台相关制度,破解“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及工会主席 “尴尬身份”的约束。工资集体协商是谈判、不是争吵,是斗智、不是斗勇。不单要‘敢谈’,还要‘会谈’;

(四)加强培训和组织协调,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二是制定规划,狠抓落实;三是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四是实事求是,合作共赢;五是强化监督,协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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