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内容提要】家庭教育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近年来,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市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是促进人才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工》、《柳州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等政策性文件,为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提高儿童素质,促进儿童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推广缺乏力度,群众知晓率不高
据调查,知晓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只占调查人数的23.33%。其原因:一是尽管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对我们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进行了宣传,但宣传力度都不够;二是由于缺乏经费投入,使得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变得苍白无力。从而出现了“家庭教育很重要,但工作开展很艰难”的尴尬局面。
(二)家长学校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目前,我市有各类家长学校1000多所,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能经常性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家长学校很少。在调查中,甚至有32.64%的家长根本不知道家长学校。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组织上的问题,也有经费上的问题。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家长的需求差距较大
全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60.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4%,未成年人家庭38.48万户,占全市总户数的37.6%。这几十万户未成年人家庭中,需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家长有上百万人。然而,我们每年开展的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活动,尽管也已很多,但与几十万家庭上百万家长的需求相比,仍然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说是杯水车薪。由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足,不少家长感到非常缺乏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不知如何教育孩子,不知如何与孩子沟通。
(四)社会上的网吧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影响较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不断普及是必然趋势。然而,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孩子沉迷网吧游戏,不思学习”是家长普遍反映的家庭教育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有的学校教师反映:现在的网吧、电子室已成为孩子迷恋的主要场所,有些孩子放学还没回家就直接进网吧、电子室,甚至有的孩子上学时间背着家长和学校进网吧、电子室。尤其是乡镇,很多网吧、电子室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随意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让家长倍感担忧。
二、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针对我市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好阵地建设,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的作用
首先要抓好家长学校的建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努力发展多元化、多类型,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家长学校的同时,要完善教学管理,抓好师资培训,提高教学质量。特别是社区家长学校,要充分发挥社区与学校的资源,做到每个家长学校都有一支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实办好。其次是要建立广播电视网络等家长学校,在电视台和报刊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经验。
(二)抓好队伍建设,发挥好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作用
要切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首先要发展队伍。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发展壮大4支队伍:即家庭教育工作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宣传工作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深入基层进行巡回宣讲,特别是深入社区、村屯宣传,给家长和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帮助,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家庭道德建设做贡献。其次要切实加强骨干培训。通过培训,更好地发挥骨干人员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抓好网络建设,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作用
家庭、学校、社会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三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市的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多数社区(村屯)还没有与学校建立互动机制。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必须依靠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家庭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缺乏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是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各级家庭教育工作者都有满腔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但因没有经费来源,工作开展十分困难,许多社区只能把家庭教育工作结合到计生、禁毒等工作中去,效果往往难以保证。为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建设阵地、表彰先进等项工作。建议:每年家庭教育工作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应以家庭为单位预算专项工作经费,每户家庭每年2元,由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使用,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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