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柳州市委员会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提出六点建议。
一、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基地(市场)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难度大
种植业方面:我市农产品生产过于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无法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养殖业方面:我市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养殖户购买劣质苗种、饲料,养殖物有病乱用药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中心在行政管理上没有理顺关系,既有县直管,也有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等形式。少数乡镇虽然建立了检测室,但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检测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多数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测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测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市级检测中心在编人员只有4人,六县在编的检测执法人员不到100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四城区目前尚未设立渔政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缺乏必要的设备。市级检测中心只能做定性分析,无法开展定量分析。如瘦肉精检测只能进行初步筛选工作,要送到自治区才能确认检测结果;水产品检测则均需送自治区进行检测。
缺乏经费保障。目前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业务经费为每年一申请一审批,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经费来源缺乏保障。各县区都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水产品既无标识,经营者又未建立台账,对于问题水产品,其溯源调查的难度很大。同时,由于人力不足,部分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导致一些不免疫、不佩戴耳标的畜牧产品流向市场,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快推进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市农业局和县、乡镇农业执法机构分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监管站,在乡镇设立渔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明确各自监管职责,落实办公场所、编制人员和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渔业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养殖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议把监管工作经费、检测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产品检测经费和技能培训经费等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并保证这些经费每年不低于5%的增长比例,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并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证后监管,加大证后抽检力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五)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六)加大培训力度
深入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基层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