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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建设“儿童家园” 为儿童快乐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2013-01-17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内容提要】建设“儿童家园”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重要目标。本文针对我市建设“儿童家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纳入项目、明确职责、整合资源等三项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儿童家园”是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向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的机构,是儿童保护工作新模式的一个成功探索。当前,18周岁以下儿童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离开学校(幼儿园)回到社区或农村,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和生计,无法照顾或陪同,使儿童因孤独或无人监护,出现进非法网吧、儿童溺水、交通事故、女孩受到性侵害等意外事故等问题。在社区和农村建设儿童家园,可以让孩子们在家园中,通过各种活动来促进自身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满足自己健康快乐成长的需求,同时也是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迫切需要。

  一、我市儿童家园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困难

  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即“儿童家园”),按行政村和社区,每个村(社区)要建1所儿童家园。我市有1191个村和社区(其中:村939个,社区 252个),2012年我市妇联、妇儿工委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创建了10个示范性“儿童家园”(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2个,市级7个)。

  根据创建“儿童家园”示范点的情况,我市要实现“90%的社区和农村要有1所儿童之家”的要求,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一是社区和农村目前缺少专门为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的室内活动场所;二是儿童家园设施和设备投入目前依靠整合社会资源,难以可持续发展;三是缺少建设儿童家园的人员报酬资金和家园日常运行经费;四是儿童家园的管理人员以兼职为主,对儿童家园的管理专业化水平不高;五是儿童家园相关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加快我市儿童家园建设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妇儿工委建设儿童家园的工作要求,结合柳州实际,我们计划到2015年,全市30%的城乡社区和农村建有1所儿童家园,2020年前,90%以上的城乡社区和农村建有1所儿童家园。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建设“儿童家园”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儿童家园建设工作是“儿童纲要”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我市实施“纲要”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离不开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在推进儿童家园建设中,资金支持是关键。到2020年全市1191个社区(村),要实现“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家园”的目标,按90%的达标数建设,需要建设1100个。但建设“儿童家园”,一是要在村或社区有专门的活动场所;二是建设1个儿童家园至少要投入经费4万元设施设备,包括配备桌椅、书架、书籍、益智玩具、电子琴、体育用品和室外器材等;三是要有保障家园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四是要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按每个儿童家园配备1名专职人员,每年每人工资(含“五险”)3万元,每个儿童家园每年拨付1万元的日常运行和设施设备磨损经费,建设这些“儿童家园”每年需要资金550万元(8年共4400万元)。因此,按照建成达标数的儿童之家需要投入一笔较大的资金,建议把“儿童家园”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逐步推进“儿童家园”建设。财政投入可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由市、城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共同承担,以解决建设和管理儿童家园所需经费问题。

   (二)明确职责,解决儿童家园的管理人员问题

   “儿童家园”重点在建,关键在用。要用好儿童家园,发挥好儿童家园的作用,首先要明确儿童之家的管理权限。建议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每个儿童家园配备1名公益岗位性质的专职工作人员,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由各级民政、妇联、科协、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将“儿童家园”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筹,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配合。同时整合社区(农村)学校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五老”、居民、学校老师的作用,组建“邻居爷爷”、“邻居奶奶”、“邻居妈妈”、“知心姐姐”等志愿者队伍,实行轮班负责制,为儿童家园建设提供服务,做好儿童家园管理工作。

   (三)整合资源,解决儿童家园建设场所问题

   按上级的要求,借鉴其他城市创建的做法,结合我市目前创建儿童家园的成功经验,儿童家园室内面积每个村不少于80平方米、每个社区不少于50平方米,室外面积每个村不少于200平方米、每个社区不少于100平方米。从我市村和社区来看,大约还有40%的村和社区提供不了这样的场所,需要整合闲置的小学、文化活动室等,确保村和社区有建设儿童家园的场所。建议目前有场所的村和社区先行建设,没有场所的村和社区要整合资源或帮助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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