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非公经济在为社会贡献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本文结合近年来非公经济在促进柳州就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通过优化非公经济产业产品结构、扶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就业指导和帮助、优化发展软环境等措施,更好地发挥非公经济促进就业的作用。
2009年,市委、市政府积极出台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劳动等多部门联合、多形式开展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有效地引导非公经济促进就业工作。全市非公经济在创造财富,为社会贡献税收的同时,切实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政府分忧解难。
一、我市非公经济在吸纳就业方面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限制了非公企业安置就业的空间。产业结构的过度重型化、非公企业的发育迟缓、产权结构中非公经济薄弱,都在增大我市产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风险。非公企业往往选择投资一些短、平、快的行业和项目,甚至有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的产业、产品,限制了非公企业安置就业空间的长期稳定拓展。
(二)自身发展还存在不足,制约了非公企业安置就业的能力。我市非公企业仍处在发展阶段,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社保、工资福利待遇及人才成长环境,较东部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非公企业家族式管理比例较高、管理水平偏低、经营理念相对滞后,劳资状况有待改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等问题还较突出。
(三)就业观念陈旧有偏见,妨碍了非公企业安置就业的潜力。求职者就业观念存在误区,“求高、求稳、求好”的就业观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择业产生负面影响,许多优秀人才不愿到非公企业就业,致使非公企业难以招聘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人才。下岗失业人员思想观念、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对口择业较难。
(四)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了非公企业安置就业的动力。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不足,没有建立规范的促进就业基金。一些鼓励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执行中还不够到位,部分非公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享受不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影响了非公企业参与安置就业的积极性。不能及时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工作开展。
二、加快非公经济发展促进柳州就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拓展非公经济促进就业空间。引导非公企业主动调整战略思维,抓住经济结构调整机遇,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坚定推进体制、技术、管理创新,不断做强做大。通过促进县域非公企业发展,解决劳动技能结构矛盾;重振纺织、服装、家电等轻工业,解决供求的性别结构矛盾;引导、帮助原国企经济技能人才创业,解决供求的年龄结构矛盾。开展“重点企业寻求配套、本地企业主动配套、改制企业适应配套、外来企业跟进配套、鼓励企业出去配套、工业园区支撑配套”的专业化产业协作配套招商活动,最终实现做大做强现有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通过税收减免等办法,大力促进发展第三产业,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非公企业拓展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
(二)扶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提升非公经济促进就业能力。切实解决融资难题,推进股权质押贷款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完善非公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建立分层次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或融资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建立非公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整合财政、银行、信托、基金及担保机构资源,创新非公企业融资模式。积极破解用地难题,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调整使用、依法收回等措施,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加快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引导非公企业集聚发展和抱团进入工业园区。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为非公企业提供政策、市场、技术、人才等信息。建立相对集中的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为非公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优先发展产业,形成产业集聚,帮助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和产生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非公企业受劳资纠纷困扰问题。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家培训纳入全市企业家培训的政策,打造一批立足和立志柳州长远发展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三)加强就业指导和帮助,发挥非公经济促进就业潜力。政府部门和高校联手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职业规划、职业指导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引导毕业生改变就业择业观念,做到先就业后择业。同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持和帮助力度,如筹措扶助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大力扶持在非公企业建立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建立统一的求职信息发布平台;推进在工业新区或市内修建“高校毕业生公寓”等,促进高校毕业生与非公经济的对接。此外,在职教专业设计上,要紧跟行业需求趋势,培育适合柳州非公经济需要的高级技工人才,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成功率。
(四)优化发展软环境,增强非公经济促进就业动力。降低准入门槛,拓宽非公经济的投资领域,消除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审批限制,继续推进实施“国控民参”,让民间资本进入到更多的投资领域。建立规范的服务体系,实行“收费透明”制度。注重企业维权,建立有效的防护网、申控机构和监督机制,制止出于部门利益向非公企业乱“伸手”现象,预防和杜绝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行为。明确或成立一个机构,负责及时协调处理非公企业遇到的问题。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落实对企业吸收就业人员的相关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吸收本地人员就业的积极性。建立公开、公正、平等、透明的就业援助制度,促进解决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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