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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0-02-04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内容提要 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贫困老年人多,养老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完善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等进一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至2008年末,我市总人口368.33万,60岁以上老年人51.22万,占总人口13.91%;其中市区总人口102.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7万,占16.2%,人口老龄化率高于全区和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市、区、县先后进行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通过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为我市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方法和路子积累了经验。在社区,逐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了一批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在农村,探索重点打造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新途径。各级政府建立了相关为老年人服务制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造和新建了一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了解国家大事,强身健体、休闲娱乐提供了便利;在重阳节、春节组织开展对老年人的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一片关爱之情。从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

二、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还不太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还没有出台系统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二是全市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三是现有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服务设施规模小,档次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四是相关部门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各涉老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沟通协调,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五是缺乏专业人才,为老服务人员技能不高。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多是社区员工、低龄老人,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六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处于松散和自发阶段,尚未形成规范的工作体系。

三、建立健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帮助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延伸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1月,全国老龄办等10部委下发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认为:我市应推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为此建议: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把养老事业列入柳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查检查,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养老服务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老年关爱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建设100个居家养老示范社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闲置房产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等方式落实场地,确保示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少于80100平方米。利用23年时间,在各县新建或改扩建26个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县级福利救助中心面积应达到20亩,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面积应达到8亩左右。建设和完善25个老年活动场所及设施,四城区要各建一个老年活动场所。

(三)加大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养老基金帐户。将养老服务事业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增长情况逐年提高比例,每年按时足额拨付。对老年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实行优惠的特殊扶持政策,实行更多的免、减、优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成立县(区)、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应配备专职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和经费,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建立便捷有效的辖区老年人信息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在每个社区建立为老服务专线、紧急救援系统和数字网络求助系统,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联网,信息共享。建议市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应急呼叫系统平台“一键通”作为2010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五)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社区建立一支专业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纳入市劳动就业培训计划,减免培训经费,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相应的政策,逐步改善和提高服务者的地位和待遇。

(六)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风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尊老、爱老、助老方面的先进典型;谴责不关心、不尊重、遗弃老人的不道德行为。利用每年9月,开展为老宣传月活动,要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点和消费理念,引导成年子女自觉履行好赡养老人的义务,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关心老年人就是关心自己,善待老年人就是善待自己亲人,人人为老年人服务的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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