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新要求。近年来,我市的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成就,但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着力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为广西的工业重镇,我市在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7年1月到11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100%,为近20年来同期最好水平;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酸雨污染情况比去年同期有所好转,摘掉了酸雨的帽子;柳江饮用水保护河段水质保持国家三类水质标准,为广西最好的饮用水水质。温家宝总理视察柳州时,称赞柳州“山青水秀地干净”,对柳州良好的环境表示满意和高兴。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环保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些企业超标排污、闲置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如,2007年9月,柳北区某企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引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70多人出现恶心、呼吸困难、流鼻血等中毒症状;2007年12月中旬,因沿江个别企业偷排工业污水,鹿寨县洛清江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导致大量鱼虾死亡。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偷排放的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切实解决“守法成本较高,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继续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凡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工业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放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建议由市环保局对我市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建立在线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有效监控,确保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于闲置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的违法企业,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外,还应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造成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责令关闭。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尽早予以实施。开展循环经济政策和实用技术研究,整合和发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力量,开发和推广循环经济实用技术。一方面,着力培育循环经济典型企业,加快推进现有的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步伐,积极发挥发展循环经济模式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服务和扶持,引导更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和产品,以达到解决环境污染和节约资源的双重目的。
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和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建立违法排放企业公布制度和群众举报违法企业奖励制度,对违反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对未完成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也要定期公布;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公布举报违法排放企业有奖的举报电话,让群众监督违法排放企业。
四、建立环保责任问责制度,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青山绿水就是政绩,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环保责任问责制度,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青山绿水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市的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会进一步和谐交融,在“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良好环境中,建设成为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的示范城市,打造中国山水最美的工业城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