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柳州市委会
[内容提要] 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许多鼓励政策,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市中小企业在利用产业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中小企业在对产业政策的认识、非国民待遇、融资困难、缺乏技术创新服务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并针对这些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许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较大地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然而,中小企业在利用产业政策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
一、我市中小企业在利用产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对产业政策的认识问题
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注重对产业政策的了解和利用,相当多的企业对此没有什么概念,造成对现有的产业政策了解程度不高,或者对产业政策有所了解,但不知如何运用的状况。企业往往抱怨政府在许多方面没有做好政策服务。而政府虽然已经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也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布,认为企业可以通过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但从实际取得的成效来看并不理想。
(二)中小企业非国民待遇问题
长期以来,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中,中小企业非国民待遇问题最为突出。由于政府政策的制定过程会受到各种利益集团的影响,因而总会带有某种倾向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市场准入、银行贷款、税赋、经济环境优化等,这些非国民待遇以不同方式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再加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不可避免地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我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给予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但这仍解决不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调查显示,大多数被调查企业都认为资金不足是阻碍企业发展最重要的问题,通过改善融资难的状况缓解资金缺乏的困境,是中小企业一项最迫切的需求。
(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问题
在我市中小企业中,大多数还属于半机械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不足10%。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弱,上档次、上水平的项目拿不出来或是项目太小,国家、自治区每年都有项目资金安排,但我市中小企业的项目太小,根本无法安排,错失了许多享受政策的机会。虽然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进行创新,建立了主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的区域性、专业性技术中心,试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载体,但是仍然缺乏有效的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二、我市中小企业利用产业政策的建议和对策
(一)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计划和政策,引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升级,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要进一步放宽产业准入限制,鼓励中小企业的产业转型。政府要通过财政贴息、税收、技改贷款等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的力度。鼓励中小企业从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价值的粗放经营模式转向低耗能、低污染和高附加价值的集约经营模式。鼓励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产业升级。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新兴产业集群,形成企业间的良性互动与竞争合作关系,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中小企业运用产业政策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政策服务工作,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让广大中小企业知晓。要建立政策服务体系,可设立或委托某一部门(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产业政策进行归口管理,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产业政策,一是要归集部门产业政策信息,建立产业政策数据库,二是要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产业政策发布与查询系统,三是要建立产业政策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四是要开展产业政策培训工作。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中小企业类型多、涉及面广,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不同,因此必须突出重点,选择好重点扶持的中小企业类型。目前应当重点支持以下三类中小企业:一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除了让其享受一般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外,还应进一步大力加强“风险基金”和“孵化器”建设。二是重视对高失业人群所办第三产业类中小企业的支持。在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和健全的情况下,这一点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三是社区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能一举多得:就近解决就业问题、方便人民生活、密切邻里关系、完善社区功能等。
(四)加大金融改革力度,为中小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要为中小企业投融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资本运营。要针对中小企业自身的生产和经营特点,建立适合它们发展要求的金融体系和能够满足其金融需求的融资机制。一是要按照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整个银行体系的改革,逐步实现市场资金投向的市场导向,摒弃国有商业银行的大宗金融服务效率论以及服务大企业的倾向,设立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窗口和金融机制。二是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提供系统性担保。
(五)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政府应在充分尊重市场选择的前提下,推动企业间特别是中小企业同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中小企业同大企业通过契约形式建立分工协作关系,一方面可以保证中小企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可以使中小企业从大企业那里获得技术、资金、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在中小企业同大企业建立分工协作关系中,大企业有可能利用其在协作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一些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条件,因此,政府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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