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柳州市委会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自发组成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柳州也不例外,目前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156个,会员11735人,带动农户5万多户。这是提高农村专业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新兴产物,需要我们用心呵护和扶持、引导,使其更好地造福广大农民兄弟。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或有某种共同经济需要的农民,为了取得规模效益或抗衡经济领域中的垄断力量,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流通、加工、储运等环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营体制的一大创新。
一、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和它所发挥的作用
我市许多地方的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愿组成了形式多样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据统计,目前我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156个,会员11735人,带动农户5万多户。柳城县六塘镇农民种养协会,在县经管站的帮助支持下,对会员实行“统一制种,统一种植,统一收购”,开发、引导农民种植新品种,举办技术培训班,与多个老板签订购销合同,再由协会跟农户签订“订单农业”,仅种植一项,当年当地农民人均增收875元。目前,该协会会员已发展到578名,带动辐射的农户达6130户,所带动的农户年人均增收额达565元,村里已有20多户农民建起了红砖平顶楼房。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真正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二、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分散生产、分散经营,经营规模小、商品量少;
(2)市场信息闭塞,农民了解市场行情和科技信息的渠道不畅,无法跟上市场节奏,农民的劳动果实无法快速地实现其价值;
(3)财政投入比例偏低,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等。
三、我们对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全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建议:
(1)鼓励、扶持和引导农民以及涉农部门,努力创办各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使之成为市场、龙头企业和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关系,形成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同发展,让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并在竞争中得到培训,进而得到更多的实惠。
(2)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等服务,切实抓好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通过协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迅速改变农产品“圈在栏里,堆在路边”的被动局面,解决农村经营模式分散、农产品档次低、农业产业链不长的矛盾,开辟真正的绿色通道,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广大农民增收。
(3)加强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扶持和完善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发挥其在产销衔接、技术服务和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允许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有关项目。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征用土地、产品购销、交通运输、税收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有关认证提供全方位服务,有关收费应当从优。有关部门要向行业协会适当放权,赋予协会一定职能,使协会真正成为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的中介。
(4)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加强合作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与联合;扩大服务项目的地域,扩大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建立科技信息网,及时掌握科技、市场信息,更好地为广大农户服务。
(5)对带动优势产业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专项支农资金给予扶持;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会,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6)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人才,增强发展后劲。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过程中,重点开展技术、经济和有关法律方面的培训。既要培训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也要培训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在培训中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场培训,使他们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提高成员的科学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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