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科字〔2009〕18号
为了提高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中小企业应用先进共性技术进行创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鼓励先进共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服务,促进柳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对柳州市循环经济等先进共性技术应用给予财政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一)补贴对象
柳州市接受循环经济等先进共性技术服务的企业。
(二) 补贴范围
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及节能服务;锅炉(窑炉)余热利用;锅炉(窑炉)及其它装备(设备)节能改造;生物质燃料的应用及热能设备改造;“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备数控化改造;冶金轧辊纳米陶瓷激光表面合金化、汽车模具激光表面强化、零部件的激光熔覆修复;正向、逆向工程及数字化设计服务、快速原型模具制造和快速模具制造服务;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等。
二、经费来源
每年从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划出1000万元作为专项补贴经费。
三、补贴方式
实行项目完成后报账式补贴,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列入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下达。
四、补贴办法
(一)按项目的总投资或技术应用服务收费额实行分段补贴: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按30%、20-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20%、超过50万元部分按1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如某企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技术应用服务收费额为85万元,那么得到的补贴额度=20×30%+(50-20)×20%+(85-50)×10%=15.5万元。
(二)符合补贴范围的受服务企业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提交《先进共性技术应用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以及与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合同进行审核,根据合同服务内容及支付的服务费用,确定补贴的金额,列入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下达,获补贴企业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办理专项经费拨款手续:
1.填报《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用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补贴经费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拨款至接受服务企业。
附件:先进共性技术应用补贴申请表
柳州市科技局 柳州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科技 循环经济 财政补贴 通知
报送:市政府徐锋副市长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先进共性技术应用补贴申请表
申请补贴类别 |
1.节能技术应用及设备改造( );2.生物质燃料应用及设备改造( );3.锅(窑)炉余热利用( );4.“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5.设备数控化改造( );6.数字化制造技术应用( );7.生产线自动化改造( );8.其它( );
注:请在选项中打√ |
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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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要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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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单位 |
(盖章) |
服务单位 |
(盖章) |
项 目
投 资 |
总投资
(万元) |
单位自筹(万元) |
银行贷款(万元) |
部门提供
(万元) |
服务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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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计
经 济
效 益 |
年增产值
(万元) |
年增税利
(万元) |
年节创汇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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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社
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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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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