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劳社字〔2009〕1号
各县、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减轻危机给我市外出务工人员造成的影响,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十项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柳政发〔2008〕69号)文的要求,决定给予在二OO九年一月一日至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宿补贴对象及标准
凡我市到市外务工三个月以上、现因金融危机而失业回乡、在劳动年龄段的农村户籍人员(以下称“返乡农民工”),其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可享受10元/人.天、不超过三个月的食宿补贴。
返乡农民工的认定工作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各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认定办法。
二、资金来源
县区政府筹集三分之二的食宿补贴资金,市级财政承担三分之一的食宿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各县区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返乡农民工实实在在参加培训,得到真正的实惠。
(一)认真做好食宿补贴资金安排工作,确保食宿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各县要充分认识到食宿补贴对促进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稳定其就业的重要性,切实落实资金,保证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补贴时能够享受食宿补贴。
(二)加强食宿资金管理。各县应派专人负责农民工食宿补贴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核实受训人培训考勤情况,严肃受训人培训纪律。
食宿补贴资金原则上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受训人,各县要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就食宿补贴资金管理及拨付等方面制定本县的具体操作细则,确保补贴申请材料真实可信,确保食宿资金安全。
(三)加强培训教学质量管理。给予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的根本原因是使农民工安心、认真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县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08〕11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培训教学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督察,保证农民工培训学时足额到位。
(四)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要建立专门为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服务窗口,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服务。
四、食宿补贴的支付
(一)按返乡农民工实际参加培训的天数支付食宿补贴。补贴由培训机构代学员向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二)在县级开展的培训,市级财政可预拨部分资金(第一批)下达各县财政,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各县提供县政府筹集资金到位的凭据及支付食宿补贴的凭据,经市劳动保障及财政部门审核后,市财政再下达后续资金。在市级开展的培训,市级财政可预拨部分资金(第一批)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市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城区政府筹集资金到位的凭据及支付食宿补贴的凭据向市财政结算,市财政将及时拨付后续资金。
五、其他
(一)本次培训按户籍属地管理的方式开展。六县的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城区的返乡农民工在柳州市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
(二)未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按《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柳劳社字〔2006〕50号)有关规定实行。
对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食宿补贴,关系民生及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培训,为我市培养合格的劳动者作出贡献。
附件:1.《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的申请程序》
2.《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个人申请表》
3.《柳州市返乡农民工享受食宿补贴花名册》
4.《柳州市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个人考勤表》
5.《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培训 补贴 通知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印发 |
校对人:张雪娟 (共印40份)
附件1:
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的申请程序
一、返乡农民工填写《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申请表》
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后,根据自身生活状况,提出宿食补贴申请,并提供“返乡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培训机构代返乡农民工申请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参加培训的实际天数,代学员向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宿食补贴。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二份:
1.《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申请表》
2.《柳州市返乡农民工享受食宿补贴花名册》(应含农民工宿食补贴存折号码)
3.《柳州市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个人考勤表》
4.《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申请审核表》
5.存折复印件
6.返乡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审核及拨款。市(县)就业服务中心在接到资料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拨付意见,报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送市(县)财政局申请拨款,市(县)财政局审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将宿食补贴拨付到返乡农民工的银行存折。
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每月月底结算的方式支付食宿补贴,也可采取培训结束后一次支付的方式支付食宿补贴。
四、市、县区资金结算。由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柳州市返乡农民工享受食宿补贴花名册》、《柳州市返乡农民工食宿补贴申请审核表》、县政府筹集资金到位的凭据及支付食宿补贴的凭据等资料,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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