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开发荒山、荒坡、荒滩、废弃地、塌陷地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等农业综合开发的,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政府免收土地收益金。
2、国家、自治区给予的其他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蒋威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