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引发的相对集中出行、聚会、购物等消费行为,强有力的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持续繁荣。1-2月城乡消费市场全面开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1%,增幅同比提高3.49个百分点,比2006年全年增幅高出0.3个百分点。
分月度看:1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67亿元,同比增长11.01%;2月份实现零售额22.68亿元,同比增长20.17%;分地域看:县及县以上城镇实现零售额41.05亿元,同比增长15.62%;县以下农村实现零售额4.3亿元,同比增长13.49 %;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43亿元,同比增长25.97%;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5.59亿元,同比增长14.41%;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23亿元,同比增长15.29%。
1、城乡市场全面繁荣。春节是我国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历来春节前后都是人们消费的高峰。近两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切实增长更促成了今年1-2月春节前后消费的火爆,城乡市场表现出十足的活力。1-2月,我市城乡同比增幅相对于去年都有较大的提高,其中,县及县以上城镇同比增幅提高3.46个百分点,县以下农村提高3.92个百分点。
2、限额以上零售贸易企业强劲增长。逛街购物在人们节日消费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商家形式多样的让利促销活动,各大商场浓厚的节日氛围,多品种、高质量的商品,更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使得我市各大商场、超市客流如潮,人气兴旺。1-2月,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68亿元,同比增长17.88%,增幅比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企业高3.34个百分点。
3、住宿餐饮市场节日更火。节日旅游、在外就餐的日益大众化使住宿餐饮市场聚集越来越旺的人气,加之公务和商务活动的不断扩大,住宿餐饮市场在去年持续走高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1-2月份,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23亿元,同比增长15.29%。
4、集体经济脱颖而出,股份制经济发展迅猛,彰显劲势。1-2月份,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0.58亿元,同比增长34.17%;股份制经济实现零售额7.41亿元,同比增长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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