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部分环保执法事权交城管,促进城市管理化被动为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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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将环保执法事权下沉,即一线的环保执法,将部分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能直观判定的环保违法行为全部下沉到街镇一级,包括建设项目、废水、固废、环保设施运行等。在环保执法人员带教下,由城管具体来执行。
这项创新举措,一是可将原本因环保执法力量有限而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环保问题,快速有效得到了处置。轻微的环保违法行为,街镇结合居委会一起劝说、指导,可以避免商户的抵触情绪,减少环境问题反复发生。二是日常巡检排查隐患。环保执法权下放后,环保问题逐步从“被动查处”向“主动发现”延伸。目前,较缺乏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也缺乏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了解人才。”三是下沉事权。环保执法事权交给城管后,城管执法队员以环保条例为依据,要求该店进行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店随后安装了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对排风管道进行了重新排布,使得油烟、噪声扰民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环保执法人员人手少,有很多难以及时处置的问题。这个创新模式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