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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意见》(桂政发〔2015〕6号),提出了加强面向东盟的国家级教育培训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等意见。我市高职院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泰国皇家川登喜大学、马来西亚林登大学、韩国培材大学等国外院校有一定的交流合作,包括聘请外国语言老师教学、聘请外国专家担任技术指导、为我市教师提供境外学习培训机会和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外合作办学等。合作项目呈现多样化,但与南宁、桂林同类院校相比,略显滞后。在中国“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助力下,中国与东盟关系处于全面上升时期,合作的领域向全面、纵深发展, 为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新机遇。
一是建立我市高职院校国际交流工作互动平台,加强经验的交流与推广。由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各院校借助互助平台,定期开展活动,交流信息,相互促进。
二是积极推动院校参与区内外相关工作交流,取长补短。鼓励院校面向东盟国家有针对性地开设各种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各种短期培训,与东盟国家院校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走质量提升,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之路。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和支持力度,努力打造教育品牌。打好“职业标准”、“广西华文教育基地单位”、“职业教育伴随”计划牌,为我市支柱产业培养高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深化国际化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