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但在水产畜禽养殖、生产、屠宰加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加强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一)建立了市、县(区)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建了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三级监管网络基本构架的形成,为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筑了保障平台。
(二)建立了市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县级兽医实验室6个,并全部通过农业部考核验收,对动物疫病的检验检测、防控和疫病的风险评估能力明显提升。
(三)基本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免疫和疫情测报网络,有效防控禽流感、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四)在兽药经营环节安装使用GSP(质量规范)监管软件,在城区所有定点屠宰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水产畜禽养殖场安装监管软件,实施饲养、生产、加工全程监控。
二、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方面:
1. 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缓慢,良种覆盖率低,苗种上市不能主动报检;我市目前还没有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2.渔政执法困难较多。执法装备不足、手段落后,部分县财政未将渔业执法部门纳入预算,对群众举报的一些违法事件未能及时有效处置。
3.畜禽屠宰问题较多:一是布局不够合理,产能过剩,市区年生猪屠宰量不到75万头,却有5家定点屠宰厂(场),各屠宰点实际屠宰量达不到设计屠宰量的50%,出现恶性价格竞争现象。二是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噪音、异味等对周边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群众要求搬迁愿望高。三是病害动物的处理技术滞后。四是还没有把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下放给城区,城区监管力度相对薄弱。五是机构改革后,部分县只移交职能,没有编制、人员,造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防疫方面
1.机构不健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还没有设置水产畜牧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盲区。乡镇未成立执法性质的动物产品质量监管站,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未纳入政府兽医管理。
2.执法人员不足。全市六县在编动物卫生监督和渔政执法人员不到100人,工作量大,特别是四城区尚未设有渔政机构,开展监管工作困难较大。
3.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监督管理和执法经费不足,特别是县、乡两级执法装备落后,部分县区没有专门的执法经费;二是检测经费不足;三是动物防疫经费不足。全市共有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792名,工作补助偏低(每人每月补助不足400元),且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造成村防员上访现象时有发生。
三、加强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建设市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监管平台
建议在现有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增加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能,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将分段监管平台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共享,最终建立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前的“来源可查,去向可循”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
(二)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力度
一是出台《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把畜禽定点屠宰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配套相关实施细则,做到依法行政,有效监督。
二是健全屠宰管理机构,协调只交职能不给人员编制的县级政府,妥善解决屠宰监管工作的人员编制问题。
三是把屠宰监管职能下放到城区,在城区建立屠宰监管队伍,落实城区政府属地管理和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
四是强化检疫检测工作,落实对“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残留的检测及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配备必要的取证器具。
五是促进屠宰企业整合,推行企业重组、兼并,优化行业布局,避免产能过剩。
六是加快县级屠宰企业搬迁工作步伐,对于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屠宰企业实行关、停、并、转,重点做好屠宰企业的搬迁重建工作。
(三)建设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
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政府规划用地,鼓励企业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提高肉食品安全。加快建设各县、乡镇生猪定点厂(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无害化处理的基础管理工作,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四)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防疫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支持、帮助尚未成立监管机构的工业新区和乡镇逐步建立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适当提高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并帮助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