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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话说得好:“养不教,父之过”,养儿就要育儿,天经地义。作为教育工作者,在家长会上及平时跟家长的交流中,很多家长都对老师说:“老师你帮我们多管一下,我们不怎么懂管小孩……”来开家长会的爷爷奶奶辈比比皆是,来幼儿园接送孩子的三分之二左右的是爷爷、奶奶、公公、婆婆或保姆。目前,很多父母或因工作繁忙,或因贪玩,或因离婚等等,自从孩子生下后,对孩子的教养就不亲力亲为,而是推给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保姆,这些祖父母们成为全面照顾、教育孙辈的“现代父母”——即“隔代教育”。在农村,父母外出打工,把小孩留在乡下给老一辈,小孩长期得不到父母的管教,这群小孩被称为“留守儿童”。这些都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特色教育”现象。
然而,“隔代教育”衍生了不少问题。祖辈对孙辈容易过分的溺爱和放纵,包办替代和保护,使孩子过于“自我为中心”,形成自私,任性,好逸厌劳,独立生活能力差,不会与小伙伴友好相处等不良个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资料显示,中国有60%以上的失足少年与隔代教育或缺少父母教育有关,有不少问题少年从小都是由祖辈家长带大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家庭教育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家庭教育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培养、品格情操陶冶、文化积淀和智力开发都有着极大的影响。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重视,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亲自养儿育女的重要性和责任感,让年轻夫妇明白“养不教,父之过”的道理,打心底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重担,做个称职的父母。
2.现在的年轻父母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本身的独立生活能力就不高,又缺乏育儿的知识和能力,亟需专家的帮助和指导。所以,建议在政府的指导下,在社区设立家庭教育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家庭教育的培训指导工作,并设立专项工作经费。
3.鼓励社公益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工作,并予以一定的奖励或扶持。
4.政府呼吁用人单位给年轻夫妇参加孩子的家长会、亲子活动等提供方便。